明月:做忠诚、为民、清廉的党员干部
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过程中,作为党员干部应怎么做,笔者认为党员干部应该具备以下三点素质。
党员干部践行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职责是忠诚。只有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事业,忠于宪法法律,才能不失党员干部的本色。“忠诚为党,执法为民”是所有党员干部走上工作岗位前必上的一堂课。也许他们的家中有老人绵延病床,有小孩嗷嗷待哺,有家人殷切等待,但是只要工作当前,他们的选择永远是“党的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正是无数个平凡的党员干部用他们的核心价值观铸就了伟大的党员事业,坚定而执着地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党员新兵!
党员干部践行核心价值观的宗旨理念是为民。“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这些佳言名句始终荡漾在我们耳边,也体现了我们党员干部感悟人民疾苦的朴素情怀。在我们党员干部眼里,执政为民不是一个装点门面的宣传口号,而是我们用热血和汗水去兑现的目标。
党员干部践行核心价值观的根本品质是廉洁。我们要时刻牢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多少人被欲望蒙蔽了双眼,忘记了自已肩负的责任与使命,最终葬送了自己的大好年华。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要向一代清吏包公、于谦、海瑞学习,以孔繁森、焦裕禄、兰辉为榜样,两袖清风、无私奉献。让清朝人张聪贤的为官箴言时刻在我们耳边响起:“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