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少果:莫让”公车贴标识”变成“花瓶”
为了加强对公车的监督管理、防止公车私用,湖南耒阳市近日对全市658辆公车全部张贴“公务用车”的标识,标识上不仅印有大号的“公务”字样,还标明监督电话,如果被群众发现公车私用等违规行为,可以随时拨打电话进行举报。(新华网)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滴水石穿非一日之功。不得不说的是“公车腐败”现象已经存在了好多年,而且十分普遍,程度也很深。仅出台一个地方性规定就可以遏制,未免太天真,一厢情愿。用中国人的“聪明才智”对付这样的规定很容易,也很在行。杂文家鄢烈山曾经写过一篇杂文,说到制止公车私用问题。他无奈感慨难以控制,“公车的牌照号码都改成私人的了”。这也是在遏制公车私用之后出现的事。谁还能辨别这是公车还是私车?你有规定,他有对策,这是中国人都明白的道理。尽管这道理不讲道理,但实用,难出问题。
笔者认为要使这个制度落实,在规定设计上就要更细微,比如说在公车上加装定位系统、公布车牌号码等等,而不是只喷涂标识;在执行监督上充分发挥媒体和群众的作用,有报必查等等;在处理上更加严厉,比如说给以违规者撤销职务,高额罚款,甚至按贪污治罪等等,因为公车私用与贪污的本质一样。假如从顶层设计,可不可以这样把公车的号牌由蓝色改换成红色,与私家车明显区别开来。同时,长期坚持制度的落实,而不是一阵风,换一个领导就没有了效用。如是,“公车腐败”现象才可能偃旗息鼓,惩治才能博得人心。
否则,这种贴标识的方式不会取得实际的效果,达不到应有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