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女下属成为权力的消费品
今年20多岁为人妻为人母的刘扬扬(化名)在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任镇干部已多年。最近,与她关联的一则“镇委书记猥亵女下属离开原单位”的传闻在当地传得沸沸扬扬,而且出现了多种“版本”。(7月26日 中国网)
这已经不是第一起这种事件被曝光出来。近年来,频频爆出女下属因为被安排陪酒,而发生猥亵的事件。前不久,庆阳市华池县环保局局长、物价局局长在外“考察”中,就趁着醉酒迷奸了一名女下属,该名女下属还是一位即将新婚的准新娘子。前几日,又发生了宿迁一位女职工被单位领导强邀陪副镇长吃饭喝酒,后被醉酒同事猥亵的事件。近日,又发生了广东南口镇党委书记林某酒后猥亵、骚扰女下属的丑闻。真可谓你方唱罢我登场,各展风流三两天。记者纳闷,为何党中央一直高度重视官员素质,三令五申的强调为官者要守好道德底线。然而,官员猥亵女下属的事却屡屡发生,一次次挑战着公众的心理底线。身为领导干部,你把“官德”安放在何地?
女职工被上司在一定程度上占有,已不是新鲜事情。这里说的占有,是宽泛的说法,包括但不单指身体的实际占有,还有对个人自由支配时间的占有、包括性骚扰在内的弱身体侵犯和精神侵犯等等。这种占有既可以通过一定程度的命令实现,也可以通过暗示来实现,有时是强逼,有时甚至还是女职工欣往乐从。
在一些单位里,存在上司占有女职工的各种情况,只是职场的阴暗。但现在,上司占有女职工的现象,早已不限于企业。在大学,既有教师、导师占有女学生,也有掌握权力的人对女教师、女学生特加“关怀”等等,没什么稀罕,学界略似“花界”。在公共权力部门,这长那长的人物们,吃饭要女下属陪酒,唱歌要女下属陪唱,招待客人喊女下属佐餐,更是自自然然,政治风气可谓花枝招展。
最后,我认为猥亵女下属不仅仅是个人生活作风问题,而是触犯强奸罪的法律问题,不能仅以党纪政纪处分让其逍遥法外,而应该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女性被当成身体对象与欲望工具,不仅成为一种社会风尚,而且成为权力场上的时尚,这可以说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古代中国,官僚没有女下属;民国时期,官场腐败也不到占有女下属的程度;而今竟然出现女下属几成官员们体制化的消费品。论“庸俗、低俗、媚俗”,哪一项比官员消费女下属更加过分?论女性地位,还有什么比投身公职仍摆脱不了被当成性消费品更加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