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存在部分地方党委责任意识不强,职责履行不够的问题,如何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成为我们的主要任务。
党风廉政建设是全面深化改革发展的重要基础,特别是面对当前严峻的反腐败形势,只有搞好党风廉政建设,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支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作各级党委的分内之事,真正责任负起来。 这就要求各级党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注重制度建设,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领导工作来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惩防体系,党委统一领导是核心,党政齐抓共管是关键。
二是强化领导主体意识。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将其纳入工作总体规划统筹安排,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党的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领导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讲廉政党课、及时批办群众来信来访、大力督办重要案件,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上发挥导向作用。
三是强化领导主体责任。建立“一把手”抓班子成员,班子成员抓分管部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党政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部门、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经济、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抓到哪里。
四是强化领导主体作用。层层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作出廉洁从政相关承诺。党政班子成员要身体力行,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发挥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