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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用“不知情”拒绝民心

2014-09-05 14:19 作者:水中月 阅读量:1408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新民镇,距离府谷县城约40公里,是一个煤矿储备丰富的大镇。在这里,当地的万崖沟村办煤矿因为土地租赁问题,与当地村民发生了纠纷。在记者询问当地主管煤矿安全的副镇长时,他却说“不知情”。(中国新闻网 9月2日)

2006年,后丰山村民与煤矿承包人签署了一份土地租赁使用合同,明确约定了租赁到期后,煤矿所占用土地归还村民所有。根据村民提供的土地租赁使用合同显示,租赁期限“按照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服务年限为准”,合同到期后,土地归还村民。但本该2012年归还的土地,却拖到了现在,而且煤矿几经转手,在没有与村民重新签订合同的情况下,继续采矿。

这起事件是一件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就情与法来说,采矿负责人都应给予村民补偿,但负责人却以新的采矿许可证的服务年限来说事儿,认为在合同期内,这样的强词夺理让村民有苦说不出。这种违法占用土地的行为政府负责人却表示“不知情”,这样的解释无疑是在雪上加霜。

政府是群众的依赖,也是保障群众利益的最后一道防线。“不知情”不只是拒记者于千里之外,更是拒绝了群众的信赖,拒绝了民心。一件关乎众多村民切身利益的大事件,一个分管领导居然不知情,着实可笑。可想而知,此前村民必然是找过相关部门寻求帮助的,“不知情”不外乎两种原因,一种是知道但不想管的懒政心理,一种就是将群众拒之门外的避而不见。但笔者还期待会是另一种原因,只是对记者的“不可奉告”,对村民反映的事情早已上了心。但这种原因的成分有多少,只有当事人自己清楚。可想而知,村民在遇到这样的难题时,试图依靠政府却屡吃“闭门羹”有多窘迫和心酸。

这种在商与民之间的纠纷并不少见,但大部分政府部门还是能充当好“调解达人”,最大限度的保障群众的利益,但还是有个别干部不负责任,认为这些事儿与政绩无关,与表现无关,但民生无小事,怎容得了一丝一毫的马虎,殊不知,一句“不知情”拒绝的是记者,更拒绝了群众的信赖,伤的是民心。

干部,要为群众服好务,要当好群众可以依靠的大树,守护好群众的权益,才能真正取得群众的信任,要多为群众办实事,谋福利,才能赢得百姓的口碑,这也正是最有分量的政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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