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廉不在“薪”高低
在前几年,有人就提出要“高薪养廉”,有人认为不符合中国实际,也不符合党员领导干部的身份,在中国肯定是行不通的。还有有人提出要“低薪养廉”,争论了一段时间,没有结果,党的十八大以后,党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出台,不少领导干部受到了约束,工资外的隐性收入没有了,最近又有人提出了公务员的待遇问题,认为还是要“高薪养廉”。我认为“高薪”、“低薪”都不能养廉,也不符合中国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跟干部自身的实际需求。一个人廉洁不廉洁,不是工资高低问题,而是自身品德问题,一个社会、一个政党是否廉政,不是社会成员的待遇问题,而是制度和监督问题。
工资是一个人劳动力价值的体现,它的高低是与社会劳动的价值成正比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劳动效率的提高,单位劳动力创造的价值就高,单位劳动力的工资也就应该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虽然不直接从事商品生产,创造价值,但他们从事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推动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确保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进步,间接地创造了价值,工资同样是他们劳动力价值的体现。工资作为对劳动者劳动价值的肯定,它的高低应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消费水平相适应,如果过高或过低,都会影响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影响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一个劳动者工资定为多少合适,按西方经典的说法:一个劳动者的收入,对上能够赡养父母,对下能够抚养子女,剩下的还能供自己生活和业务培训提高。随着西方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加快,综合国力的增强,他们大部分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已远远高于这一法则,但他们公职人员的廉洁也没有几个国家是靠人为的提高工资来养成的,而靠的都是完整的法律制度、完善的监督机制和公开透明的管理体制。
中国发展到现在,人们逐步走向富裕,消费水平逐渐提高,国家公职人员的消费水平也需要提高,作为他们劳动报酬的工资如果过低,就不能满足他们日常消费的需要,虽然在短时间内可以提倡奉献精神,但时间一长,就会影响他们工作的积极性,甚至会留不住人。我国公职人员跟西方的不一样,西方的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官员家中大都有不菲的私人财产,他们大多数出来做官,除了实现自己的确政治抱负外,就是体现自己的社会价值,他们工资多点少点,对他们本人影响不大。再者,他们大都制定有完整无缺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这些制度,谁要是触犯了有关制度,就会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氛围,他们谁又敢不廉洁呢?我国公职人员大多没有私人财产,要靠工资来养家糊口,虽说共产党员能够大公无私,但必需的养家糊口费用还是不可少的,因此,“低薪养廉”也是不恰当的,更不符合我国公职人员的实际情况。再说大多数公职人员是廉洁的,你就是想要他们不廉洁也不行,因为,他们根本没有不廉洁的机会,真正那些不廉洁的人,又有几个是靠工资生活的呢?
前些年,我国公职人员不廉洁的问题很多,主要原因有三:一是我们对有关规章制度执行不力,致使我们的很多规章制度只是写在纸上,很少落实在行动中。有关人员违反了有关规章制度,也只是轻描淡写地点一下,甚至连点也没有人点,直到及个别的实在是包不住了,才下狠心把他割掉。正如有人指出:我国现在是腐败的成本太低,风险太小,致使一些人肆无忌惮。如我们年年要求实行政务、财务公开,但现在又有几个单位的政务、财务真正公开了的呢?公开的大都是无关紧要的,真正需要公开的却是掖着藏着。我们要求不要公款吃喝、旅游、不要公车私用,但又有几个做到了呢?我们要求实行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又有几个领导干部真正如实申报了自己的财产呢?这样的例子可谓不胜枚举。而那些廉政建设搞得好的国家,他们对颁布的制度执行的非常严格,谁要是违反了,都会严惩不怠。日本的公职人员贪污20万日元,相当于一个公职人员一月的工资,就要被开除,并终身不得录用;英国首相夫人在公务活动中多吃一颗糖,就要接受质询;丹麦公款招待为一杯咖啡,一颗三明治,另加一杯啤酒,啤酒还要私人付钱。二是有关制度设置不合理,有关人员的权力无限化。正如有的腐败官员在忏悔时所说:到了我们这个地位,就没有人监督了,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们制度设置的前提是大领导比小领导先进,小领导比一般党员先进,党员又比一般人员先进。所以,我们制度的设置主要是用来管理一般人员的,领导越往上当,有关规章制度的限制就越小。但没有限制、监督的权力必然会产生腐败,这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我们在制度设置上有好多是自相矛盾的,如我们要求公职人员不要公费消费,但对公费消费又没有限制,现在只要有权有势,公款消费是凭发票报销,再多也能报销,而且是合理合法的,致使近年来我国公款消费成几何级数增长,致使有人戏称:现在领导干部包二奶、进包箱、买避孕套的钱都是公家给报销了的。虽然这话不一定全对,但它也从一个侧面折射出我国公款消费的巨大。再如我规定不要乱收费、乱罚款,但我们有关部门的乱收费、乱发款却居高不下,而又无人过问。三是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没有发挥好。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领导干部特别是中高级领导干部本应率先垂范,但由于“官本位”思想作怪,我们的各项政策都向领导干部倾斜,领导干部本人更是觉得高人一等,处处要显得与众不同,可以说,现在形成的领导干部特殊层,利用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已经到了疯狂的地步,好多人已经把当官作为致富的手段了。
党的十八大以后,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反腐败的大旗,狠刹各种歪风邪气,实行“老虎”、“苍蝇”一起打,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推进深化改革,打下了周永康、徐才厚等“大老虎”,这些“大老虎”哪一个缺钱花,但他们廉洁了吗?国企那些老总,哪一个工资低了,他们中有几个是廉洁的呢?不但不廉洁,反而贪得无厌。在毛时代,我们的干部工资很低,工资之外的隐形收入更少,但很少有干部不廉洁的,主要是有严格的监督和严厉的惩处,让领导干部不敢贪,不能贪,人们对犯错误的人,也另眼相看,很长一段时间都抬不起头,而我们前些年,对很多人来说,不管你用什么手段,采取什么办法,只要你能挣到钱就是好果果,致使造成贪占成风,反而使那些清廉的人成了人们笑话的对象,说这些人思想不解放,老实吧唧的,人们只看你有没有钱,从不问你的钱是从哪里来的,有没有问题。一些人犯了错误,好像反而成了功臣,不上班,工资照发,还可在外搞第二职业,赚着外快。一些人从监狱里出来,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一些家庭还要办酒、放炮迎接,好像迎接“从前线归来的英雄”一样隆重、热闹。
正因为一般公职人员没有贪、占的机会,工资低了,他们无法生活,而有贪、占机会的人,他们又不靠工资养家糊口。如果没有完善的规章制度、监督机制和公开、透明的管理体制,他们工资再高,也照样贪、占不误。这个世上又有几个人觉得自己钱多得不需要的呢?因此,养廉不在“薪”高低,而在好的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