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当典型,做好模范,起到带头作用
余海波是湖南湘潭市政协委员。2013年,他自掏腰包500万购买了一艘水上垃圾收集船,专门用于公益:收集湘江上的各种垃圾,帮湘江“洗脸”。他也因此被人亲切地称为“湘江清洁工”。(中国新闻网,11月11日)
除去于海波政协委员的身份,他还是个心系家乡的企业家。在工作之余,于海波常常与环保志愿者一道,围绕湘江流域的综合治理进行调研,并上报给省委、省政府。多年来,他执笔多个省级重点课题调研报告,起调研成果号被省政府采纳。于海波的这种行为是典型的实实在在地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的行为,是值得学习的典范,应该在社会中广泛宣传和大肆宣扬的。
战争年代,官兵同守同攻,英勇杀敌;经济建设時期,党员干部带领群众同甘共苦,努力奋战;自然灾害時期,领导干部带头紧衣缩食,同人民共度难关。在各个紧要关头,都能冲锋在前,不怕任何困难,身体力行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和爱戴。然而,如今却仍有一部分党政机关的党员干部,吃着空饷,缩头缩尾,做着人民群众的尾巴,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对他们而言仅仅是一纸空谈。十二五以来,我国处于现代化建设的攻坚时期的特征愈发明显,如果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之后,党员干部仍不能发挥自身模范带头作用,那么这无疑是个值得伤透脑筋的事情。不过还好,存在于社会之中的,诸如于海波同志的党员干部也在慢慢增多,让我们有了拨开乌云见月明的期望。
要实现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其一,以先进典型人物事例教育广大党员,用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激发党员的学习热情,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坚定性,为党的执政领导打下坚实的基础。其二,抓好党组织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培养年轻有文化的党员干部,切不可让他们被组织中的“老油条”带坏,以此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