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三个平等”,不能等闲视之
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投资的作用不言而喻,尤其是对于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推进的当下社会来讲,其意义更为关键。也正因此,在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等“三期”叠加的大形势下,国务院出台的《指导意见》自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笔者认为,社会各界不仅要从《指导意见》中体会到国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挖掘发展潜力的决心,更要读懂其中内涵,特别是对《指导意见》中的“三个平等”,更不能等闲视之。
权利平等的前提是义务的“完整履行”。权利与义务,从来都是绑在一起的,任何一个社会成员和行业都是如此。对于投资领域来讲,也必须要遵守权利与义务共存的原则。具体来讲,无论是国企投资还是民间投资,在无例外充分享受法律、行业所赋予的正当权利的基础上,必须要履行相关义务。该向社会公开的,要及时、真实、全面;该进行备案和申请的,不能弄虚作假;要坚持诚信原则,完善财务纪律和利润分配制度,真正践行承诺、如期履约,对所有债权人负责。同时,根据投资领域的不同,还要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和公益诉求,不能“掉进钱眼儿里面出不来”。当然,要想让义务实现“完整履行”,仅靠投资人的自觉性显然是不够的,最为关键的是,要有一个清晰、可操作、权威性强的制度,在于法周延的前提下,将义务的“完整履行”真正打造为实现权利平等的前提和基础,让“权利平等”理念能够真正得到践行。
机会平等的另一面是“挑战来了”。机会平等作为主要价值准则之一,在任何投资领域当中都被投资人所渴求。因此,国务院顺势而为出台《指导意见》,将机会平等作为现代化投资环境的重要标志之一予以保障,这无疑是广大投资人的福音。随着《指导意见》被各级政府全面贯彻,可以预见的是,各领域的投资门槛将会降低、投资限制将会减少,投资者将获得全面、平等的参与机会。但不得不提的是,机会平等的另一面是“挑战来了”。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这一点众所周知。在看到投资所带来的丰厚回报的同时,投资人也必须要面对相应的挑战和风险,特别是行业之间的竞争,更是不能忽视。要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没有金刚钻就不能去揽瓷器活儿,否则到最后不仅让自己吃亏,也影响到了市场资源的使用效益,着实不可取。
规则平等并不是“规则消失”。自全面深化改革强势启动以来,国家在建立平等市场规则方面可以说是不遗余力。从李克强在见证109个公章被永久封存时强调“要让它们彻底成为历史”,到上海自贸区的建立与运行,都充分体现了这一点。此次,国务院出台《指导意见》并提出规则平等理念,就像是加速剂一样,再次点燃了社会各界对于完善投资规则的期待。从这个角度来讲,投资热情的高涨是必然的。但必须要强调的是,规则平等并不是“规则消失”,它的本质内涵实际上是指政府要从制度上对投资领域的规则进行完善,以现实需要和长远发展需求为基础,区分出哪些规则该调整,哪些规则该强化,而不是不问青红皂白,对所有规则来个一刀切式取消。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打着“规则平等”的旗号却让规则消失了,那么必然造成灾难性的后果,对于这一点,不仅投资人需要牢记,各级政府也必须要有着清醒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