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复出,虎蝇缘何死而不僵
广西桂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任不久的局长唐天生,曾于2013年8月因公款吃喝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龙胜县县委书记一职。今年10月,他获得了桂林市食药监局局长这项新的任命。(网易新闻,12月4日)
近几年来,以免职为代表的问责有被滥用的趋势,甚至被网友称为被问责官员"带薪休假”的代名词。梳理过去几年一些问责免职官员的经历发现,出事——免职——冷却——悄然复出——舆论质疑——回应合规——不了了之,成为他们的轨迹。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而类似上述这种“平级调动”,似乎成了一种变通方式。其实,没有多少理性的人会固执地要求将每个曾经犯过事的官员都逐出官场,但官员任免要先过民意关,这是一种基本的政治常识。再次任用被免职的官员,尤其应该慎之又慎,每一个环节、每一道程序都应该经得起时间检验。“唐天生”们之所以引发争议,在于他们的复出速度之快超出了民众的预期,更在于他们的复出程序不够阳光和透明。被免职官员“闪电复出”,损害的其实是官员问责制度的威信,以及政府部门的形象。
如今的现实是:问责官员东方下课方西方登台,南方贪污下课后再去北方腐败!如何尽量堵住这个泛滥成灾的缺口,是执政者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就目前的官员问责制度来看,基本是上级问责下级,党委问责政府。而真正对官员的选举任命具有生杀大权的人大却并没有能够发出应有的监督声音。除了对官员的问罪与定罚应该严格实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之外,如何量才与起用更应当有法可依。如果官员复出没有制度的规制和约束,那么“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在民众心里就成了一句空空的口号。别让“问责风暴”真的像阵风,一刮了之。没有刮走贪官污吏,却吹凉了老百姓的希望和期盼。
姓名:黄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