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敬畏避免“前腐后继”
昨天,人民日报思想纵横刊发的文章《跳出“前腐后继”的怪圈》中谈到,一些落马的贪腐官员痛哭流涕、后悔不迭,感叹早知如此、何必当初。然而现实情况却是:教训十分深刻,悲剧不断重演,“前腐后继”成为一个怪圈。
那么,如何才能跳出这个怪圈,不让悲剧重演呢?古人说:“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人一旦什么都不怕,就会肆无忌惮、无法无天;而为官之人手中都有或大或小的权力,他们要是没有敬畏之心,其危害更远胜常人。王岐山同志曾指出,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越应心存敬畏,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决不能无法无天、胆大妄为。敬畏之心是为人做官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和道德品质,要做好本职工作,必须有敬畏意识,让它成为一种态度、一种品格,时刻抱着对党、对事业的热诚态度和对组织、对群众负责的敬业精神,恪尽职守,严格守纪。
心存敬畏,才能正确认识手中的权力。一位哲人曾形象地作了一个比喻:“权力像座桥,桥下是座牢,官员悠悠桥上过,歪心邪步掉进牢。而安全过桥的秘诀是:慎行、慎微、慎权、慎独。”可见,干部手中的权力就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使人威风八面、受人敬仰,也可以使人坠入深渊,身败名裂。正确使用权力,可以造福社会,造福人民;滥用权力,就会无法无天,胆大妄为,置人民于水深火热之中。每个领导干部必须懂得,“官”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权”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权力来自人民,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绝不能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决不能为了一己私利为所欲为。
心存敬畏,才能遵守党纪国法,依法行政。没有约束的权力,就像脱了缰的野马,在欲望的草原肆意狂奔。遵守党纪国法,是一个领导干部基本的政治素质,也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领导干部心存敬畏,就能够懂规矩、讲规矩,把党纪国法作为悬在头顶的“达摩克楞斯之剑”,真正把党纪国法作为工作和生活的行为准则,时时事事从党性原则出发,自觉把党纪国法融入到学习、工作、生活之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之感,坚决抵制诱惑,狠刹歪风邪气,自觉提高免疫力。
心存敬畏,才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权力缺乏监督,必然产生腐败。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在《自由与权力》中有一句至理名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因此,干部要充分认识到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并非对自己的不信任,而是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千万不能因为自己是领导干部就为所欲为,也千万不能因为别人的尊重而忘乎所以。要以一种平常人的心态,自觉置身于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不能以特殊党员自居,把自己凌驾于党组织和群众之上,游离于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之外。
心存敬畏,就知道什么是“高压线”,遵循规矩、守住底线,不存侥幸,从容生活、坦然做事,以健康的心态做好工作,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人民、奉献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