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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把行乞当作“职业”

2014-12-09 10:43 作者:年轻的老太婆 阅读量:989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台州温岭网友“小云”,昨天跟踪了一位残疾乞丐一个多小时,结果让他大吃一惊:原先瘫痪的乞丐,数着讨来的钱,起身行走,拦了辆公交车回家了。

这不禁让人大跌眼镜,原来所谓的“残疾”都是伪装,为的都是骗取同情、骗钱。也难怪,临近年终,人人都想“捞”点钱过年的。《孟子》曰:“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但此苦非彼苦,此饿也非彼饿。

是真的贫困到需要行乞,还是真的无力劳作而行乞,这值得每个人深思。有人这样描述:“这些行乞的也有‘上班时间’,人们的吃饭时间,他们用来行乞,是他们的‘上班时间’;人们的上班时间,则是他们的‘休息时间’,哪里人多他们就往哪里走。”这样看来,他们的生活甚是规律。这些行乞者根本不在意别人的眼光,他们早已把行乞当作了“生财之道”。当然,我们也不能否认,有些行乞者确实是遇到了困难,或者是真的残疾,迫不得已才“出此下策”。

是有人故意使人致残而行乞吗?也曾有报道说有“团伙”专门找来残疾人进行行乞,但这毕竟是少数,而且我们国家也是严厉打击的。更多的行乞者,是把行乞当作了一种“职业”。有报道称4名安徽男子利用闲暇时间相邀出门行乞,乘坐飞机,戴名表用苹果手机。他们往往利用人们的同情心,编造一些“煽情”的故事,制造一些“惨绝人寰”的假象,逢人必点头伸手要钱。

浙江时空律师事务所的王优飞律师说,假乞丐的行为让人憎恨,但目前法律还无法约束此类行为。“有人认为,这些假乞丐骗取了他人的同情,就是个骗子。可事实上,假乞丐行乞的行为和真正的诈骗行为有本质区别。”王优飞解释,诈骗罪的犯罪分子,主观目的非常明确,而受害人在损失钱财的时候是完全不知情的。而假乞丐乞讨,这些钱是好心人心甘情愿给的,即使有些人怀疑乞丐的真假,但既然决定给了,也没有要回来的想法,因此和诈骗罪不同。“现在唯一能做的,只能是从道德层面进行谴责。”王优飞说。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树立荣辱观,不以贫穷为耻,应以不劳而获为耻。应该本本分分做人,老老实实做事,不走“歪门邪道”,不自扫“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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