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核实干部个人事项已成为“反腐利刃”
前天,中组部公布了抽查核实中管干部、省部级后备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结果。昨天,中组部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透露,为做好抽查核实工作,经中央同意,中组部牵头建立了由13个职能部门参加的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人民网12月7日)
此次对领导干部的个人信息的抽查核实也并非首举,早在2010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修订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如实向组织报告婚姻、出国(境)、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14个方面的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定,是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举措。因为报告事项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家庭财产方面的内容,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也是中国特色的领导干部财产报告制度的探索。但在实践过程中,由于多方面主观客观因素影响,出现的是“只填报不核实”。一些领导干部不同程度地存在漏报、错报等问题;少数干部心存侥幸,故意不如实填报或干脆就隐瞒不报。这就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报告制度的执行效果,使报告制度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约束作用减弱。
抽查核实,既督促领导干部说真话、报实情,杜绝漏报、错报现象的发生,确保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真实准确,对“警示”心存侥幸、态度不端正者,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也是在考验领导干部对党组织是否忠诚,促进他们廉洁自律,给他们打上一针“预防针”,筑起防腐拒变的“防腐堤”。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抽查核实,是在向全党、全社会传递“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信号,表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并不是“花架子”,更不是“走过场”,不能“自说自话”,必须认真对待,有助于组织掌握各级领导干部填报的事项是否真实,避免“带病提拔”现象的出现。此外,抽查核实,有利于对虚假申报进行处理,提高整治腐败效率,有利于早期发现问题,及时挽救一批干部。
总之,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抽查,解决了干部管理监督“信息不对称”这个难题。有效遏制干部规避监管的心理冲动,必将形成强大的震慑力,无疑牵住了干部管理监督的“牛鼻子”, 腐败滋生的空间将得到进一步压缩和打压,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净化社会风气起着不可低估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