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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偶像党员”乱“评”一气

2014-12-09 15:33 作者:年轻的老太婆 阅读量:1195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江西省德兴市海口镇党委开展“党员奉献积分”活动,全镇420名党员由党员所在村群众对其进行打分,每做一件事,群众就会根据完成情况打出相应分数,年终镇党委依据党员得分评出“奉献明星”予以公示和通报批评。

人民是最强大的监督力量,习总书记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人民”。海口镇党员做事、群众来评的做法拓宽了人民监督、从严治党的工作思路,由“请上来听意见”到“走下去听意见”,踏实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

然而,基层工作内容多、范围广,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要让群众心中有把尺,切实评选出真干事、干实事的好干部,确需下一番真功夫。一方面,每个村的党员少则数十人,多则上百人,村民不能全面把握每名党员的情况,难免造成打分时有失偏颇;另一方面,把村民打分的高低作为评价一名党员干部奉献多少的唯一依据,对于那些由于岗位性质决定了少与群众打交道的党员干部来说也是显失公平的。另外,群众打分的直观性、评价体系的单一性容易让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催生“花架子”“假把式”。在缺少准则、有失公平的前提下,最后选出的“奉献明星”只能是徒有其表的“偶像党员”。

切实发挥人民的监督力量,选出群众心中的“实力派”党员干部,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首先,明确评分细则,给群众一把看得见摸得着的标尺。打分的本身是群众对党员干部工作意见的表达和评判,哪里做得好、哪里不满意,评分细则可以让群众的笼统印象具体化、条理化,减少个人评判的主观随意性。

其次,发动群众主体意识,提高群众参与热情。“奉献明星”的评选,不是一个短期的活动项目,而是对党员干部工作长期动态的监督与评价。只有深入发动群众,提高群众主人翁意识,增强自身责任感,才能保证广大群众以一以贯之的态度在长期的评选过程中做好一名监督者、评判者。

再次,保障群众知情权,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享有知情权是行使监督权的前提,享有知情权越充分,发挥监督批评作用才能越有力。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栏的作用,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利用广播、群众座谈会、村务公报等形式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只有群众明白了,监督才能有的放矢,评选才能不违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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