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制度好,“抽查”是关键
根据中央要求,中央组织部把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作为今年加大干部监督力度的3项重点任务之一,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直接抽查核实中管干部、省部级后备干部等1550名,各地各单位抽查核实厅局级、县处级领导干部60170名,取得了初步成效。
2010年7月,中央出台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具体明确了领导干部须向组织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这是新形势下中央加强领导干部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大举措。
然而,规定公布之初,很多民众认为和以前相关文件执行不力一样,规定的落实也会走过场,对《规定》落实信心不足。今天中组部以实际行动向民众交上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全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取得初步成效。
通过开展抽查核实工作,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在从严治党、从严治吏方面的作用初步显现,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全国已基本形成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协调一致、上下联动的工作运行机制和有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信息查询机制,为开展抽查核实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
笔者认为,制度出效果,关键看执行。不抓制度执行,制度就没有效果;不抓制度落实,就等于没有制度。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加强制度执行力,是确保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出实效的关键,如果没有坚强的执行决心和强大的执行力,所有的监督措施都将沦为毫无实际意义的“制度花瓶”。
相信随着全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进一步落实,一定形成习近平总书记所期望的“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反腐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