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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受贿何时可以分开

2014-12-31 13:00 作者:夜·暗 阅读量:1117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有人说,为官者有三敬:敬畏法律、敬畏人民、敬畏舆论。这说明了法律、人民、舆论之于为官者的重要性。在近日的反腐中我们不难发现,被媒体曝光、人民检举、法律惩治的官员层出不穷。据了解,在对云南官场的调查中,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涉严重违纪问题,现已被开除党籍,相关问题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2月2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经调查,沈培平在历任云南普洱市市长、市委书记、云南省副省长期间,采取强硬手段控制当地资源、非法收受巨额贿赂,伴有强拆牟利、威胁报复、与他人通奸等不良行径。其所犯错误性质极为恶劣、社会影响极大,给当地民众造成极大财产损失,更对当地发展建设造成了不可估计的阻碍。而细究沈培平之类的落马官员,他们的共同点不外乎都是“因财而死”。对于身居高位,纵横官场多年的“老将”而言,生活上的富足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日益膨胀的内心。他们将为他人办事谋取私利的做法看成是自己能力的表现,进而越陷越深,这对于官员而言不外乎是一个巨大的诱惑。

当官员沉溺于这种“你来我往”似的交易之后,利用职权谋利已经不能称之为什么了不起的事了,他们会进一步寻求刺激与满足感。于是,借权力大兴草木,各种政绩工程不断,不考虑当地的具体情况肆意妄为,欺压百姓各种“新想法”接踵而至。欲望越来越膨胀,内心也越来越不知足,直到法律的执行者现身才恍然大悟,但早已为时已晚。

事件回归到沈培平一案,正所谓昨日因 今日果,正是沈某的不知足与过于强硬自信导致了他今日的苦果。而这也证明了法律在对待各个官员的态度上是绝对的一视同仁,不偏不倚。这也同样是一个警钟,当官员不再因自己在岗位上的尽职尽责而自豪,而以有目的的谋利为目标时,这就是一个官员堕落的开始。而这,也仅仅是一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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