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暴力背后的“角力”错位
广西桂林市平乐县沙子镇农贸市场门口,一个经营批发部的女商贩被城管执法人员暴打。这一城管暴力执法事件被迅速“上网”,引发热议。平乐县沙子镇政府提供书面材料称,商贩邓女士的行为属于暴力抗法,整治组在执法冲突中已经采取了极大的忍让,不存在打人行为。(1月5日,中国新闻网)
是否为平乐县镇政府所称的“商贩属于暴力抗法”,在今天这样的技术条件下,相关城管队伍当中已经有了执法录像,情况是否属实,相信一看便知。但是城管和小商贩之间的“暴力”事件频传,却成为公众舆论焦点,究竟深层原因为何,却是整个社会共同关心的问题。经常和城管人员起冲突的“被执法者”往往都是一些低收入的小商小贩,生活没有保障,被“执法”时由于直接面对生存问题,所以难免会“气盛”,于是一来二去,冲突就箭在弦上了。
还有一些商家商贩干脆不管不顾,无理由无法理地去和城管人员争执,不可否认,这一部分人员里面确实存在素质不高、守法观念淡薄的问题。但是在这样一个城管“管理”、商贩“被驱逐、被管理”的猫鼠游戏上,我们不能把素质高低和法治观念作为唯一的判断标准。城管人员作为执法人员,作为政府的“街道治理代表”方,有责任、有义务去维护政府形象,用各种方法去管理城市街道,而非 “暴力”。不管是“暴力执法”还是“被暴力殴打”,都是不应该出现的。
所以在这个问题的认知上,很多城管队伍还有很多地方政府模糊了焦点,他们没有弄清楚一个问题,到底是维护政府一心为民的形象比较重要,还是驱逐“正法”一两个商贩更重要?到底执法之根本是为民服务,还是在为执法而执法?如果执法变的僵硬和不近人情,那么政府形象将会变得僵硬,在某种程度上来看,将会是得不偿失。社会和谐,其乐融融,四处安居乐业,这是任何一个政府都应该追求的目标,而不是街道有序,严整“肃杀”这样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