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保外就医”不再成为高墙下的特权通道
广东省检察院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通报,深圳市原副市长王炬、云浮市原市委常委钟德标等12名获刑厅官被重新收监。(中新网广州1月8日 )
目前,广东省检察院依法监督纠正“有权人”、“有钱人”等罪犯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摸清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的刑罚执行情况,共核查减刑、假释的“三类罪犯”2895人,纠正违法减刑、假释6件6人。重新收监的获刑官员中,包括深圳市原副市长王炬、云浮市原市委常委钟德标、广东省经协办经协集团原总经理冯科业等。
原本体现司法人性关怀的监外执行,怎么成了高墙下的特权通道?这当中,既有司法人员的权力寻租,也有制度本身的漏洞。1990年开始实施的《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已跟不上现实,其中严重疾病的标准由法院自行确定的条款,给司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太大;司法机关之间配合衔接不到位,监管对象住所地派出所和原刑罚执行机关相互推诿,以至于坊间认为监外执行就等于重获自由等。种种问题,倍受社会诟病。此次广东检察院顺应民意之举,深入查处背后的司法腐败,提高司法公信力,获得社会点赞。笔者认为,还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实行强化。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直接关系到刑罚执行活动的顺利进行,关系到教育改造的质量,关系到法律公平正义和监管秩序,对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检察机关、法院、司法机关要充分认识做好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完善《保外就医刑假释依法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统一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罪犯的收监标准和收监执行程序,力求从制度上完善和修补监外执行漏洞,让权力真正关在制度的笼子,确保监管能在阳光下运作。
三是强化部门合作。根据监管工作实际,检察院要主动与法院、司法机关及监狱部门沟通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信息,发现问题要及时沟通,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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