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麻烦多:公务员撞上豪车以刑代罚
醉驾,并不是什么新鲜词,由此引发的事故也是接二连三,新闻报道、微博转发、贴吧论坛等地都可以是醉驾消息的传播地。然而,就在这铺天盖地的信息轰炸下,还是有人醉驾了,引发事故了,这次并没有撞伤人,但这赔偿却是让人活不得。据了解,甘肃一公务员在酒后驾驶着他的雅阁牌轿车行驶,不巧的是在被查出醉驾前便暴露了,撞上了一台兰博基尼。经调查,公务员张某应付事故的全部责任。两车均有损伤,而豪车的维修费用高达77万元。经调解,张某赔偿他人损失20余万元,因肇事罪获刑8个月。(1月18日,长沙晚报)
在此事件中,公务员张某可谓是一朝饮酒醉驾,赔了钱财又折兵啊。这醉驾的后果不容忽视啊!搞不好会进去的是不是。玩笑之余,不妨从事件的起因来看,都是醉驾惹的祸!我们知道,酒精摄入过多会在一定程度上麻痹人的神经,严重影响个人的行为能力、认知水平。也正因此,我国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定,严令禁止酒驾行为,违者轻则金钱处罚,重则牢狱伺候。而张某则是“二者兼顾、缺一不可”。
同样,此次醉驾事故的后果对于身为公务员的张某而言,赔偿怕是重了些。不少人感叹,身为公职干部在此类事件中有钱的怕是不敢拿,怕被纪委深究;没钱的想拿也拿不出。总之离不开一个词—刑罚。且不论张某有没有“赎身”的这笔钱,即便是有,也要三思看看来路是否正当。这充分证明了法律在处理问题上的严谨与高效。
不知此次事故的发生是否会给众人一个警示,虽然兰博基尼不好碰,但绝不是没有。无数醉驾先例用生命来证明了醉驾的危害,但还有人顶风而上。公务员群体作为社会上的行政执法人员,理当对于法度规定严格遵守,做好带头作用,却也还是知法犯法,最终败倒在了侥幸一词身上。这也充分说明了一个问题:绝对不可以对酒驾问题抱有侥幸心理,毕竟谁又能肯定下一次赔偿的是钱而不是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