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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制度”实施后“小产权房”该何去何从

2015-03-03 15:18 作者:枫叶飘动 阅读量:2513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不动产登记制度就是要对全国的不动产进行统一摸底、管理。小产权房也是客观存在的不动产,制度无法绕开,登不登记必须明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张东说。期待已久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房屋建筑所有权等十类不动产将进行统一登记。有人期待,遍布全国各地数以千万计的小产权房能否纳入其中,搭乘不动产登记的顺风车得到确权?也有人担心,小产权房被排除在外,是否大限已至将被全面清除?小产权房要想“转正”,靠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靠不靠得住?

小产权房是相对商品房而言,属于没有“户口”的“黑户”,一般没有完整的国家颁发产权证,或者只有乡镇政府或村集体发的不具有法律相应的产权证件。即将实施的《条例》中提出,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等10类不动产权将列入统一登记范围。许多人开始疑问,这是不是意味着小产权房会“合法化”?但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推行,具有完整产权证件的房屋将被登记颁证,但小产权房无法登记。“剩下多少小产权房将一目了然,将来会不会被强制拆除,或者要求补交土地出让金差价?”不管是期待还是担心,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落地牵动着亿万小产权业主的心。

多位法律人士表示,根据我国现有法律,小产权房其实是没有产权的房屋,将其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没有依据的。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也认为,小产权房违反了土地的用途管制。因为小产权房的本质是违章建筑,不合法。一方面,过去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的不平等,许多地方都曾占用集体用地建设小产权房,另一方面,在政府划拨或出让土地上,也存在着不按规划开发或使用的不完全产权房。此次《条例》并未对小产权房的相关问题进行明确。还有业内人士表示,未来若将小产权房纳入登记,还需要国家相关法规的跟进,目前来说小产权房“转正”仍为时尚早。

作者:鬼巾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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