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信于民需谨行,莫要贪杯毁形象
3月1日晚,在洛南县夏都国际酒店,多名公职人员集体聚餐饮酒,因酒店未给打折,随后与收银员冲突,进而演变成斗殴事件。为控制事态,警方动用催泪瓦斯。(网易新闻,3月4日)
公职人员打人,已经不是一宗两宗了。因为一点小事,就出手打人,这未免太有脾气了。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就应该有一点“敬畏之心”,如果一点包容都没有,甚至就因为打不打折而大大出手,确实有失一个公职人员的身份和素质。偶尔,我们也会见诸报端的公职人员打人事件,有的甚至打了人还要亮明身份,可见这种戾气之嚣张。
作为一个“公家人”,倒不是说一点脾气也不能有,或者说就不能发脾气。但部分公职人员出手打人,绝对不是一时的失态,或者说是因为什么大事。更多的是因为有一种权力高高在上的心态。没有一点包容心,也没有一点敬畏之意,以为自己就是国家公职人员,什么事请都得依着自己。如果稍有不从,就会大发雷霆,严重点的就会大打出手。如此公职人员,确实在老百姓心目中就会大打折扣。严重一点,可以说这是一种权力暴力。老百姓需要的公职人员,不仅需要的是能办好事,办实事。如果因为一点小事就会发脾气,就会大打出手,这样的公职人员,在人们心中会是一种什么样的角色,可想而知。身为公职人员,为一点小事都需要“动粗”,如果是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那么又怎能保证这样的公职人员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一个好的公职干部,保持自身形象,是取信于民的第一要求。如果一个人没有最起码的良知和道德底线,丧失了最起码的人格尊严,那么他又能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出什么成就呢?“官”字头上一顶帽,这“帽子”不是炫耀的资本,而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为官之人要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坚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踏踏实实干事。在工作之外的生活更要好好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合格的公职人员。切莫一失足成千古恨,用举向民众的拳头毁了自己的前程,寒了老百姓的心。
姓名:黄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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