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的建设来管好基层干部
科级干部也要申报个人报告事项,这是北京、贵州、海南等地近期悄然启动的一项新政策。专家指出,在党中央“打虎拍蝇”持续高压之下,作为从“不敢腐”的打击到“不能腐”的预防制度建设,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也在“小步快跑”,治标与治本兼顾的反腐倡廉正在不断迈向深入。(4月7日,新华网)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用监督来制约权力,官员个人财产申报制度就是最好的笼子之一,也是监督的好办法。官员个人财产公开被喊了很多年,如今终于要一步步走入正轨了。在相对于前段时间处级干部被要求财产申报,科级干部也要被纳入到这个行列当中来,这个范围更为广泛,涉及到的干部可以说是最多的,可以说,有了这样一个“腐败”,这个制度的笼子也会扎得更为牢靠,更为严密了。
科级干部级别不高,但是手里的权力却不见得小,频繁出现的“小官巨腐”其实就是一个真实写照,而且这些基层干部的工作平日里面对的就是群众,他们的不法行为往往就会直接牵涉到群众的利益。有些地方之所以爆发群体性事件,群众对当地的行政部门多有不满,其实就在一些基层干部的为所欲为,手里权力被监督的力量和力度都很小,一些监督链条没有很好的被连接起来,有的地方甚至到了没人管,也无人敢管的地步,那个落马的秦皇岛掌管水务的小官员马超群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吗?
要想整顿干部工作作风,要想让干部队伍的廉洁自律成为一种新常态,就必须让监督和管理更加严密起来。自觉接受监督,这是让在任何职业里都必须要有的职场心态,普通企业人员是如此,对于官员干部来说则更应该是如此。
权力是人民给的,组织赋予的岗位职责不是用来为所欲为的,其实在某种方面来说,权力就是用来监督权力的。把配套制度完善好,把个人申报事项与检查监督都建立起来,这样才能把作风建设的基础牢牢打好。可以说,在各地陆续出现的种种做法,这就给了我们一个很大的启示和信心,作风建设不仅在路上,制度的建设也一直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