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聘任制“非主流”到底为哪般
据新京报报道:4月8日,北京面向全国招聘两名聘任制公务员的报名截止,这已是北京第三次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回首从2007年深圳开始试行的公务员聘任制,“临时工心态”致流失率高、难打通“晋升通道”、考核机制不完善等诸多问题仍待解。
作为一种新生事物,聘任制公务员的如何定位,功能如何,职责如何,在既有体系中扮演什么角色,未来的走向又是何种样子,都应当有着明确而清晰的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我认为首先要解决的是对聘任制公务员的认识误区,否则此项改革就可能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必须要有正确的认识,才能推动其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行。
不经意间,公务员聘任制已然八年,然而依然停留在“试点阶段”。确切地说,无论体制内外,对于聘任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寄予的期望都过高,使得其固有的问题被有效放大。公务员聘任制的实施,本意是为了人尽其才,因而制度本身具有某种针对性和特殊性。既然为聘用,也就意味打破了铁饭碗的格局,如果再用老眼光去看待,自然就难以适应。所谓的“临时工心态”,则属于准备不足;而聘任制公务员拿着与职级相对应的工资待遇,如果要打通“晋升通道”,需要根据岗位要求进行重新聘任,晋升机会也要通过竞争才能获得。
综上所述,我觉得无论是聘任制公务员,还是任用制公务员,都必须意识到,公务职位更多的在于谋事而非谋权,更重要的是,要让所有人都认识到,公务员职位只是社会职业中的一种,自然也难以逃脱最基本的概率和规律限制。
作者:鬼巾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