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召回”制度应该科学化设计和管理
为治理懒政庸政,贵州省黔西南州从去年开始尝试推出“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制度”,截至今年2月已有1334名不胜任干部被召回,其中包括处级干部59名。在召回后的集中培训阶段,黔西南州有的单位甚至组织“召回干部”军训一天。(4月14日,南方都市报)
整治为官不为已经变成目前的当务之急,李克强总理在最近的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百姓都是勤劳奋斗,官员干部不能为官不为”,中央组织部最近已经开始着手研究为官不为的“干部召回制度”,贵州省黔西南州推出的“不胜任干部召回管理制度”就是在响应这样的研究和未来意向。
不胜任的干部“召回”究竟有哪些内容,是否能够彻底的解决目前不少地方存在的庸政、懒政的现象,我们还须进一步观察,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次“召回制度”在一些地方的先行先试,可以说是一次官员干部工作作风的制度性建设。
“干部召回制度”需要一定的量化,需要一定的标准,在定义不作为干部上不能模糊,一些地方制定了“不胜任干部”的12种标准,比如工作不积极,懒作为,怕作为,不团结,拉帮结派等等,但是,这些标准还是过于模糊和抽象,如何认定这种行为,谁来认定?是一把手责任人还是民众反馈?是领导班子还是单位内部,另外,哪里才是一条红线,这条红线划得粗细与否,宽窄度在哪里,都是需要慢慢细化的东西。切不可把这样一种责任和权力集中在一个人或者少数人那里,否则,这就又变成了另一种权力不被监督的现象。
其次,“不胜任干部”的召回,是否有相关惩罚机制,如果被“召回”的干部只是变相的“带薪休假”,或者甚至变成一种懒作为的另外一种抽身离去,变成了闲情逸致,那就显示不出这种“召回”制度的本意和初衷。
所以,制度设计之初,就应该统统考虑到这些问题。“召回”制度作为整治干部不作为的头一枪,应该要瞄的准,打得稳,姿势对了,枪口对准了,方才能百发百中。对于这套制度的设计和运行,应该建立一个科学监督机制,有问题及时反映,有漏洞及时补上,这才是整治为官不为的最大初衷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