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上缴的“廉政金”突显了一种“聪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原副州长、州首府所在地凯里市原市长洪金洲,连续16年收受贿赂380余次,从最少4000元到最大一笔583万元,共计受贿 3900余万元,还有3100余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惧怕事情败露,在案发前陆续主动上交5500余万“廉政金”。(5月17日人民网)
所谓“廉政金”,无非就是把赃款进行上交,如果不是害怕最后接受法律审判的时候担心这些赃款成为量刑标准,那么,这个“主动”恐怕还会遥遥无期。
在长达十六年的时间里,都没有这种“觉悟”,但为何到了临事发的时候就突然显得积极主动?说到底,或许在洪金州的眼里,贪腐的行为没被查到才是大事,一旦被追查了,主动上交,作为“廉政金”“贡献”出来,这才是一个明哲保身的做法。可以说,真是机关算尽,不管在各个环节都尽显一种“聪明”。
可惜,这种“聪明”显然没有用在正道上。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一项是我国法律精神的主旨之一,对于一些贪官们,虽然不能一出事就一棍子打死,其坦诚态度和积极争取从宽的行为还是值得肯定的。有种声音一直说,贪腐所得来的钱其实一点用处都没有,银行里不敢存,放在家里也不敢花,只能堆在空房子里发霉发烂,最后唯一的用处就是东窗事发的时候拿来用作量刑的。真是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呢?
在如今的高压反腐态势下,一批又一批的贪腐分子被拉下马,强力反贪腐彰显了中央整顿队伍、整顿组织风气的决心,在这种情况下,或许以前长达十几年的贪腐都会被一一曝光出来,无论是怎样的侥幸心理,最后都逃不过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所以说,有些人如果还心揣小聪明,和法律玩起“躲猫猫”的游戏,最后吃亏的,肯定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