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动情人的好贪官”到底恶劣在哪儿
被控受贿1.253亿元、港币1720万元的陈弘平陈述,除了2600万人民币的款项被他用于投资股票外,其余全部借给了情人许秋琳,“希望不要处理那些行贿的企业,是我害了他们,特别是黄鸿明和许秋琳。(5月18日,广州日报)
因为情人,贪腐受贿,一次次将罪恶之手伸向公权力所不允许的地方;因为情人,三次在法庭上为她求情开恩,难怪这位市委书记被网友们评为“感动情人的好贪官”。
“感动情人”是一方面,为了情人而做不应该做的事情,这是一种情义,“好”又是另一方面,“好”在哪儿?在法庭之上,在法律威严面前,不顾自身,舍身为他人求情,这是一种仗义。但是“好贪官”却是未必。贪官无论如何也谈不上一个“好”字,网友们表出这样的评价,其实无非就是一种调侃而已。
所以,在个人情感和道义上,为他人着想,为他人拔刀相助,这当然值得称道。但是放在大义上,把公权力肆意掠夺,把大众利益不当回事,把社会利益不当回事,把党风政纪不当回事,这就是一种失大义。
所以,个人小节和社会大义的区别就在这里。举一个不怎么恰当的例子,在二战当中给欧洲人民和世界人民带来无尽苦难的希特勒,其人在个人生活上极为节制,在苏联红军攻入狼堡的前夕,带着他心爱的情妇在地下室举行婚礼,最后双双自杀。这样一个“动人”的情节如果没有一顶祸害人类文明的前提,那将会是一个情之所至的典范,但是放在大义面前,这种情义和小节就变得微不足道和丑恶无比。
所以说,这就是一种情感上的错误,把公义放在一旁,把个人情感放得至高无上,用情感去感动个人,却没有多少情感来温暖社会,来给社会带来多少福祉,甚至还动用公权力祸害社会,陈弘平这种现象的极端反差实际上就给了很多人一个警示。
公权力在手,就是要为公,个人情感不能掺杂进去,为虏获私情,而放纵公权力的扭曲,这种人本身就不配成为干部。所以说,为公,为私,这是每一位党员干部都需要实时衡量的价值判断,如果这种判断模糊了,就容易导致自己迷失方向;如果这种价值判断扭曲了,最后就会给自己和党以及国家带来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