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合亲密衍生公序良俗的矛盾论
前段时间,据《辽沈晚报》报道,有网友在微博上上传的两张图片显示:沈阳地铁一号线上,一对男女在地铁车厢内旁若无人地亲热接吻。发布图片的博主称,“今天在一号线看到的场景,在公共场合就不能注意一些影响吗?你俩把周围的人都放在哪了?”图片一出现在网上,立刻激起网友的不满,更有网友呼吁有关部门出台处罚细则,以免让其他乘客反感。
我认为,人类社会的规范系统之所以复杂,就在于它并不是一个单一靠逻辑建立起来的系统,除了唯理主义的反思之外,还有历史传统的渐进式演进,才构成了我们今天的社会规范。道德演进的社会规律和处罚行为的不可操作性,都决定着我们不该对这种行为过于敏感。比如在几十年前,情侣牵手也会被人们视为低俗,而在今天看来则已司空见惯;具体到操作层面,“过度亲密”并没有一个量化的衡量标准,牵手、拥抱、搂腰……到底具体到哪一步才算是过度亲密呢?证据是什么?那么又怎样去处罚呢?
我觉得,正如前面所说,人类社会的规范体系,亦是历史传统不断演进的产物,不同时期的公序良俗并不一样。换句话说,公共场合中出格的亲密行为,绝对不是道德演进的“开口”。在现行社会规范内,这一行为让人反感是人的本能反应,并非简单的迂腐和保守。对于一种不合理的行为,操作的困境,并不能说明这一行为本身是合理的。无论是在道德上反对,还是通过立法禁止,都只是表明对公共场合过分亲密行为的态度,并且将其放置于公序良俗的框架中。
作者:鬼巾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