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湖水清:多接地气才能扭转奇葩证明不良作风
前不久,有媒体报道一公民被有关部门要求开具一张“证明你妈是你妈”的证明,引发全国舆论热议。近日,在福建漳州市华安县,一名74岁老人也遭遇同样的奇葩事,他在办理电信业务时被要求开具一份“健在证明”。(8月10日,人民网)
在证明之后,华丰派出所一位民警向“华安县电信局工作人员”的喊话:“中央三令五申要为老百姓办实事,让老百姓少走弯路。目前某某某健在,且行动自如,活生生的人在你们面前,身份证、户口本都还在,还要派出所开具还健在的证明,有必要吗?”
人们常说“存在即合理”,可时下在一些地方办事,板上钉钉的事实都不能算存在,还得开一纸证明才管用。据电信部门回应,是为了建档需要,电信公司是按照政府部门要求每年提供一次遗属生存证明,是为了防止遗属抚恤金被人冒领,咋一看是否有道理,但是是否该视情况而定呢?如本人无法到场还可以理解,但是一个老人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去单位,还不是最好的证明吗?一个活人站在你面前难道还要证明他活着,不是故意刁难是什么呢?不知道有什么能够比本人亲临现场还更具说服力,不知是曲解了政府要求的含义还是画蛇添足,真令人抓狂,令人啼笑皆非。
笔者认为,优化服务,简政放权不仅仅是政府单位的事,也是社会各级组织的事,试想,一个要求一个不出是不是还是给老百姓制造麻烦呢?难道树长大之前是小树、船靠岸之前是在水里、米饭煮熟之前是大米、大米剥壳之前是稻谷都需要证明吗?明明无用、明明是摆设、明知是废话还是要求提供,这不是严重的教条主义和形式主义作风吗?各级社会组织在制定相关手续条件时,要考虑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多从实际出发,多接地气,才能从根本上扭转这些不良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