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解八亿公款“监守自盗”背后暗藏的“玄机”
近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65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包括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购物卡等,其中,昌平区马池口镇农业服务中心原主任张佩山挪用8.21亿元公款用于投资理财,张佩山已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人民网8月9日)
昌平区马池口镇农业服务中心原主任张佩山,多次擅自动用马池口镇会计事务服务中心代管的村级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并将其中的300万元转入个人账户进行理财。一个小小的干部,竟然挪用了如此高的数额,真是让人瞠目结舌,巨大数额的背后,其实隐藏的是权力“失控”。在让人震惊之后,还是疑点重重。
一是财务管理制度为何形同虚设?作为政府机关下设的行政事业单位,对资金的使用管理自然有相关的制度规定和管理。同时,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工作至少应配备会计和出纳两职,以便做到钱帐分离、互相监督和约束。
二是财务审批也应该有单位分管领导,大的支出事项甚至要有单位“一把手”签字。如此多的财务管理制度,如此多的财务“关口”,为何到了这里就形同虚设了呢?
三是监管部门监管职责何在?乡镇政府机关代管单位,8.21亿元的公款绝非小数,农业服务中心原主任张佩山想要一次套取绝无可能。那为何其在实施“蚂蚁搬家”式搬款中,相关监管部门和人员为何就没有发现?
因此,要杜绝挪用公款现象,一方面必须强化管理,进一步严格财政审批程序,超过规定金额的开支必须经过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至少两人以上的审批同意,资金存取、流转也至少要有两人以上共同参与。另一方面必须强化监督,首先是选人用人上严格把关、强化财经法律法规的日常教育;其次要充分发挥“两个主体”责任的监督作用,高压不断、警钟长鸣;最后要加强财务公示公开力度,积极完善社会组织或个人抽查、监察机制,才能真正将公款牢牢锁在为公的柜子里。
作者:焕然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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