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好人”当用“三严三实”为评判标准
老百姓说:“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很多官员抱着 “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谁也不去得罪的心里,在官场上当“老好人”;从本质上讲,是缺少敢于担当、敢于牺牲的奉献精神。
“好人”本来众心向往之,但“好人主义”却不是不好的社会风气。所谓“好人主义”,顾名思义就是谁也不招、谁也不惹的处世哲学。这种“好人主义”是某些地方 “为官不为”的风气来源之一,更是某些官场风行明潜规则的“哲学基础”,严重影响了干部与群众关系。习总书记把“治理好人主义等不良风气”作为“整治党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警醒全党“十分注意”。
“好人主义”并不是什么真“好人”。八面玲珑、当面讨好的“好人”,往往心中有着一把算盘。比如说追求“群众关系好”的“美誉”,“好人”往往得票多、争议少、“大家没什么意见”,纵然“无为”,但也没有“麻烦”,不出“乱子”不捅“娄子”,他们常常成为干部队伍中的普遍“示范”,“教育”了更多的官员,使其顿悟“上”与“下”的“秘诀”。但是,这样的好人,是缺乏干部担当的表现,是对群众和组织的不负责,对于这样的“好人主义”我们应当反对。
我们的党员干部首先应该是好人,这没有疑问。只有先做好人,才能当好干部。比如: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和同事搞好团结,这些对于我们做好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做好人,并不是做“老好人”。好人不等于好干部、好领导。放弃原则的“好人”就是好人主义者。只讲做“好人”,放弃原则,奉行好人主义,就做好人与坚持党性原则对立起来,是不对的。领导干部做好官,做好人,应该以“三严三实”为标准。
作者:沉水的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