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湖水清:为何实名举报会被拘留
自2014年10月起,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卫固镇傅山村的多位村民先后向不同部门投递了20多封举报信,实名举报傅山村党委书记、傅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傅山集团”)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彭荣均涉嫌侵吞百亿集体资产及违规占地修建别墅。(8月18日,人民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明确规定:“监察机关依法受理举报,对实名举报的予以回复;对举报事项、受理举报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在对举报人的保护机制上一定要下足功夫。首先是纪检监察机关要树立保护意识,自觉做到保守秘密不泄露;其次在加强保密措施,对举报人资料的存放等要有一定的要求,同时,要严明惩处措施,对泄密人员进行严厉的惩罚。
然而,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卫固镇傅山村的多位村民先后向不同部门投递了20多封举报信之后,均未得到正面答复,举报信有的“正在被研究”,有的被转交其他部门,其中一封信甚至落到了被举报人彭荣均的手中。与此同时,多位实名举报人的麻烦接踵而至。有卫固镇派出所所长常谨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刘秀芳是临时工,派出所有权开除她,咋一看有道理,试想,难道临时工就是“垃圾”,可以随拧随扔吗?没原因没犯错,难道就因为实名举报了?作为政府工作人员是否该给予起码的尊重呢?还有傅勋家接到高新区纪委的电话,要求其到卫固镇派出所介绍情况。被警方“诬陷”并且将他扣留了24小时。不知道是谁给予的权力?不知道警方是否了解了事件过程?更有甚者实名举报人还遭到刑事调查,真是寒了举报人的心,寒了人民群众的心。难道实名举报也犯法,还要被刑拘?
笔者认为,实名举报是反腐工作获得信息的有力途径,然而由于监管的缺失,现在却越来越多的人不敢这么做,因为害怕实名举报后被泄密、被报复。如此就助长了贪腐份子的“狼子野心”。因为近年来有不少举报者遭到报复,令不少人都胆战心惊、心有余悸。望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严惩泄密者,给举报者筑好“防护墙”,让群众安心。为何实名举报会被拘留?值得我们的政府工作人员反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