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湖水清:好色官员频现是制度的缺失还是道德的沦丧
广州国土房管局原局长李俊夫案有新进展:以2008年援建汶川为起点,李俊夫在6年内发展了十几个情妇,其中一名川籍80后女性“黄某”更是从四川随他到广州,李俊夫向组织“交代”时承认,为了与“黄某”的爱情,他大肆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其牟取利益,据悉,黄某来穗后开了多家公司。南都记者刚从省纪委官网及核心渠道获悉上述信息。(8月22日,中国青年网)
近年以来,不少官员因“好色”而落马,不知是制度的缺失,让这些官员钻了空子,还是这些官员道德的沦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十八届三次全会上再次强调,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严明党的纪律,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强化监督,畅通人民群众举报和监督渠道,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然而如今,“好色”已经成为了官场腐败的顽疾痼病。也给案件查处带来了极大的难度,其一,是隐蔽性强,难以调查取证;其二,是牵连性广,贪污、受贿、渎职等犯罪相关;其三,是危害性大,既严重损害党委政府和干部队伍的形象,又导致社会风气败坏。但只要全党、全人民上下齐心协力,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必将把“好色”官员及引发的贪腐行为绳之以法。
笔者认为,为何“好色”官员频现,无非有二:一是权力的监督管理不到位并且难以取证,监管部门容易“睁只眼闭只眼”;二是世俗心里在作祟,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一些官员的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加上金钱和情欲的诱惑,必然会使一些手握重权的官员拜倒在金钱和美色的诱惑之下,沦为金钱和美色的俘虏。因此,不仅要加强监督管理,更要加强官员的道德修养,因为“德”会让一个官员变得清正廉明,光明磊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