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革命中的简政放权怎样才能不“玩花样”
“某个地方本来群众办一项手续需要到现场,交100元手续费。现在改革以后,人不用来了,直接发电子邮件,网上办理,但收费一下从100元涨到了500元。”这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中举的例子,会议还明确要求有关部门要严查简政放权改革中“玩花样”等现象。从例子中我们不难看出,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中梗阻”、“假放权真寻租”等情况。
《人民日报》就曾总结了简政放权的“三大花样”。一是放权不对位。比如给海岛城市下放草原经营许可,向缺煤地区下放煤炭开采类许可事项,看似放了权,实际用不上。二是放权有水分。有些地方将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搞“变相审批”或“有偿服务”。三是放权不彻底。受理权放了,终审权紧攥手中;决定权放了,发证权却不放,到头来群众还要在上级和地方之间两头跑,反而进一步增加负担。
我认为这其中的花样再多,归根结底还是部门利益在作祟。对于一些部门来说,有权才有动力。简政放权就意味着将原来由政府部门行使的一些权力放给市场、放给社会、放给企业,必然触及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的利益。一些领导干部长期习惯了“签字审批”,既能享受权力带来的成就感和满足感,又能从“吃拿卡要”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于是对于简政放权政府转型的到来,他们往往产生“对审批迷恋,对监管迷茫”的抵触心理。
近年来,虽然清理审批事项的数目不断增加,但“最后一公里”现象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使得群众在办事中往往感受不到,距离民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对于政府部门来说,简政放权是一场自我革命,削手中的权,去部门的利,的确不容易,但改革必须真抓实干。“玩花样”有悖于我们简政放权的初衷,也不能真正惠及人民群众,必须坚决予以遏制。
作者:鬼巾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