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悬“巡视”利剑,刹腐败问题之顽疾
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级巡视组的巡视工作成为惩腐利剑,成效显著,得到中央充分肯定和干部群众的支持拥护。
当前,反腐败斗争逐步进入深水区,巡视制度也进入常态化,为了更好发挥巡视作用,就需要将这些行之有效的新做法、新经验沉淀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将常态转化成制度章程,成为全党上下共同遵守的准则。正所谓,制度化是“组织和程序获取价值观和稳定性的一种进程”。从治标出发走向治本,这次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将巡视经验固定下来,是“制度化”的集大成者。
制定文件只是制度的第一步,落实文件则需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将制度真正落到实处。这次新修订的条例将“实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明确写入“总则”,使“全覆盖”成为刚性要求。长期以来,反腐“上头热,下头冷”的反差备受关注,如果反腐败“上下不对称”不能得到扭转,“全覆盖”的目标如何实现?这就要求各级党委和纪检机关成为反腐败的局中人、推动者,以“主人翁”的姿态将反腐引向深入,才能下好“全国一盘棋”,将反腐进行到底。
腐败是群众身边的毒瘤,是党的群众路线的绊脚石,群众对腐败是深恶痛绝的,所以对巡视热切期盼着,这是反腐败最宝贵的民意资源。这次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足以说明中央反腐力度未减、决心犹在,反腐败斗争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前进不能退缩。党心民意,在反腐议题上实现了强烈的同频共振,也必将释放出无坚不摧的磅礴力量。
但是,反腐败斗争仍然面临严峻挑战,容不得半点松懈,反腐工作任重道远。让巡视形成制度,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顺应民心的重要举措,让巡视利剑常悬,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让腐败无所循形。
作者:沉水的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