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反腐下没有“避罪天堂”
在南昌市铁检看守所内,陈金城发出了迟到的忏悔:“逃亡是条不归路,没有亲情也没有生活,我早该投案自首,现在来说已经迟了。(江西日报,9月22日)
像陈金城这样一大批的贪官、富商们,当初在国内可以说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可是一逃到海外,就成了生不如死、穷困潦倒,有的还走上了另外的犯罪道路。
贪官富商们逃往海外,并不是就到了天堂。就如陈金城所说的那样,“外逃就是一条不归路!”。我国加强了海外追逃力度。2014年1月14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强调:“不能让国外成为一些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5年、10年、20年都要追,要切断腐败分子的后路。”在这样的态势下,贪官、富商不可能在海外有好日子过,只可能是穷途末路,整日里惶恐不安。
在反腐的高压态势下,任何贪官、不法商人都不要有侥幸心理,反腐没有禁区,没有特殊,一定是有案必查、有腐必反。纵然你有一天能够逃到海外,也终究如丧家之犬,不可能有好日子过得那么舒坦,还总有一天被抓回来,接受人民和法律的审判。贪官、不法商人,已经没有任何后路,除了收手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