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姣:政府应当正确“力挺”农村淘宝
近日,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人大常委会为了响应该县与阿里巴巴达成“农村淘宝”电商协议,要求职工每人网购至少1000元金额物品的消息在网络盛传。经核实,扶风县人大确实于日前发有此通知,但未做强制要求,县人大29名工作人员大多网购消费一百多元,总计9600元左右。
这一通知在网上引发了强烈的反响,经证实,是有这么一个通知,因为扶风县近期与淘宝网达成协议,是县上的大事,县人大机关也决定配合响应,不过是以通知的形式发出的倡议,没有强制性,针对的只是县人大29名机关工作人员。可是对于这回应,一些人认为强制的意愿比倡导的更多些。但不管事实怎么样,这都不是好兆头,也不是一个政府机关正确的行为。
从一些相关的评论和批评可以看出,在当今的计划经济时代留下的行政传统下,权力不断自我伸张的惯性下,无论怎么解释上述事情,它们在改革开放几十年后仍能以新闻面貌出现,都是一个让人乐观不起来的信号。此类信号不断地在重申,在一些地方,公权力仍然在被随便甚至廉价地滥用,既无外部边界,也无内部制衡,甚至被滥用而不自知,被滥用而自以为正确,被滥用而自认为在惠民、利民、向着繁荣市场迈进。
农村淘宝是阿里巴巴集团的战略项目。是为了服务农民,创新农业,让农村变得更美好而新开展的项目,虽然刚成立不久,成交额就不小,但不知其中有多少来自各机关单位的“倡议”,有多少是来自“互联网+”的动员能力。可是“农村淘宝”仍是淘宝,需要靠市场的朴素力量来推动,所以政府要知有为,更要知无为,恪守行政伦理、尊重市场规律,才是最大的推动和扶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