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荣:“副科长掌掴老太”事件还需理性看待
据《新安晚报》报道近日,退休老太王丽(化名)来到安徽安庆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心,办事未果后飙起脏话,遭该中心申报登记管理科副科长何某打脸。18日,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透露,该局已责令安庆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心对何某进行严肃处理。目前何某已被撤职并调离工作岗位。(10月29日《中国经济网》)
近日,一则“安徽一副科长掌掴办事老太被撤职”的新闻可谓是火爆了整个网络,该则新闻被曝光后迅速成为了社会各界舆论热点。不少网友一听说副科长打老太,便纷纷站出来口诛笔伐打人的副科长,一边倒的认为副科长“有罪”,理应撤职,称其“官僚作风”严重,管不住自己的权利。然而,笔者认为:正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还是应该要以更理性的思维来看待这起事件,而不能简单的归结为“官员打人了”。
按理说,何某没有按照王老太的要求“特事特办”,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遵章办事,至少算得上是一个遵法守纪的公职人员。王老太所谓的“特事特办”,既已超出何某的权力范围,同时也超出了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何某坚持原则与王老太的无理要求之间的矛盾,说白了是对于法律法规的认知和坚守。所以,在面对群众无理诉求的情况下,公职人员理应坚持原则,理应遵章办事,在毫无根据的情况下“特事特办”,无疑才真正是权力在作威作福。
须知,何某出手打人,是因为王老太对何某孩子的咒骂。每个人既有其光辉点,也有弱点,这是人性固有的两面性。王老太的咒骂恰好切中了何某的心理要害,才致使何某出手打人。如果换做是其它任何人,都会对王老太不当的言辞作出应有的反映,或是出手,或是动口。何某年轻气盛,才会作出过激的行为举动。不管何某打人是不是因为有没有忍住,出于人性上的理解,笔者认为,何某打人并非权力在“发威”,或者是“疯狗咬人”;但是该举动确实违反了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相关规定,被撤职调岗在所难免。但是王老太出口伤人,这又当如何来评价和定论?将服务者和服务对象同等放在社会评价体系中,似乎前者永远占不了上风。
此事件一曝光,该副科长作出相应惩罚,但通过此事件,我们更应该反思。一者,作为单位工作人员,尤其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除了有法律政策方面的专业知识,更应该耐心、细心、专心,遇到群众闹情绪,得想办法让局面气氛回暖,而不是演变成一场“骂战”。二者,办事群众也需要理解机关工作人员的苦累,有些窗口服务人员每天要接待很多办事群众,偶尔有点小毛病,都应平心静气的去沟通,不应该恶语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