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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荣:“改年龄报公考”不应只止于对村官的处理

2015-10-22 08:22 作者:作者 阅读量:1235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在14岁时,3个月内连生两个儿子。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一村支书,被指为参加村官报考公务员考试,将年龄改小10岁,于是户籍信息出现了这荒唐的逻辑。(10月21日《澎湃新闻》)

公考是国家公职机关选拔人才的考试。期中,面对村官招聘的公务员岗位正是希望通过考试选拔那些既具备工作经验,又有一定知识水平的基层人才。然而,近日河南南阳的一个村官为了参加公务员考试,通过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系统更改了个人年龄,上演了“14岁生育两个孩子”的闹剧。

14岁有两个孩子还不算是稀奇的事,他十四岁有了第一个孩子,同时第二个孩子与第一个孩子出生时间才相差3个月,如此荒诞的事件出现在公安部门,真正是暴露了某些执法人员唯利是图,为了某些小利益而不顾工作中的实际情况。

基层的乡镇政府和公安各系统是直接接触群众的单位,关系到政策规章能否有效落实,而这样公然违规变更年龄无非是对公平的践踏,失信于民。因此,优化对基层权力机关监督方式,扩大监督范围,阳光运行权力势在必行。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权力成为个别人“近水楼台”为自己谋取私利的手段,也才能杜绝类似造假闹剧的出现。

村支书出事了,受到了党纪处分,可是这给修改年龄的公安部门的执法人员却在这一事件中没有受到任何处分逍遥法外了,这让百姓很是纳闷,修改户口,相关人员即便没有收到好处,这也是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为什么在这一事件出现后,当地公安部门不查一查是谁所为,进行治治疾呢?难道这一事件出现其责任仅在村支书一个人吗?如果在这一事件中,公安部门都睁眼闭眼了,这执法部门难道不是知法犯法吗?这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责任如何能够体现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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