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女贪腐齐上阵,监管链条有缺失
10月24日,云南省纪委通报了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等人的违纪违法问题和案件查处情况。2014年9月10日,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主要领导同意,成立了“9·10”专案组,对涉及王天朝等人的腐败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10月25日,甘肃法制报)
王天朝在被任命云南省第一人民院院长后,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贿赂,其贪污所得达到了1.29亿元人民币,其中包括了车位100个,房产100套,被网友们称之为“双百院长”。但是这个所谓的“双百院长”其贪腐手法与很多贪腐分子有所不同,其他人可能在贪污过程中还有所顾忌,还有所掩饰,但是在他的手法里,看上去却做得是那样得堂而皇之。
王天朝作为单位一把手,经常会经手各种设备采购工作,但是其大部分采购单子都落入他的女儿手里。其女儿参股的不过是一家小公司,资质不够,规模也较小,却能屡屡在招标过程当中拔得头筹。就是在这样的“父女协作”下,几千万、几千万的单子屡屡得手,而内部的“消化”过程也就在父女二人里面肥水不流外人田了。
但是,必须要看到的是,单位的招投标以及对设备和招标公司的相关审查都是有一套程序的,贪腐在行动,在肆无忌惮,但是程序是怎么走的,审查又是怎么进行的,监督管理呢?审查制约呢?放佛统统是如同虚设一般。如果说像是王天朝这种伙同家庭子女的贪腐是如此没有顾忌,那很大一部分的原因和责任则是程序上的不规范,是相关监管体系链条的缺失。
“明目张胆”不仅源自于贪腐分子的胆大妄为,也是来自于对于权力监督的变相嘲笑。程序制定出来就是要被执行的,监督管理体系被设定出来,就是要防止权力的肆无忌惮,从王天朝的父女贪污齐上阵的案件当中,人们可以在这里得到一些教训:如果权力不能够被监督,如果监管体系如同虚设,那么这样的案件免不了还会发生。王天朝被调查,被起诉,但是需要被警醒或者需要被调查的,岂止是一个王天朝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