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庭上仍然“官味十足”玩得是哪种“秀”
原淮安市清浦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长曹兴龙于近日受审,受审当日,当52岁的曹兴龙戴着手铐被法警带至法庭时,身穿运动服的他神情自然,也许是当天的旁听席上有些前来的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与其是老熟人,他进入法庭时,还面带笑容向旁吸席位置点头示意,看起来仍“官味”十足。(10月21日,北京晨报)
人常讲:不以成败论英雄。即便是在人生低谷上,也应该要有一个平和的心态,也应该要有敢于面对世俗的勇气。这是一种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不断去鞭策和鼓励尚在奋斗或者经历坎坷的人们。但是,也必须要分清楚的是,违反了社会道德与法律,违反了一般性的社会认知,遭受所谓的“人生不幸”,这就并非是什么低谷,而是一种自作自受。作为一名贪腐官员来说,站在法律的审判台上,占在事实上 已经与人民为敌的位置上,却仍然有这样一种坦然,有这样一个“管味儿十足”的架子,看来,还真的是没把自己过去的腐败和犯罪行为放在心上。最起码说,就没有一个悔恨的心理。
纵观各种贪官在被查和受审的过程当中,灰心丧气者有之,悔恨无已者有之,嚎啕大哭者有之,反正就是种种后悔,在这个时候,假如能有一种机会能让他们再重新来过一次,大概他们绝大多数都会选择一种清白的人生,选择不去贪腐、好好把握手中的权力,好好经营自己的仕途,无他而已。从另一方面来讲,这就是法律带给人们的震慑作用,这就是法律精神给人们的行为规范带来的指导作用,它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以儆效尤的效果。所以说,人生虽然不能来过两次,贪官们也未必能够“有错就改善莫大焉”,已经过了能改掉的年纪,犯过的错误或许也已经大到了不能改的年纪,但是悔过的态度却对社会是一种财富,对自己的精神也属于一种财富。
怕就怕在一些犯罪分子或者贪腐官员们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法律审判时能够怡然自得,能够架子十足,能够“虽千万人,吾往而已”,这不仅是对公正与道德的蔑视,也是对自己良心的蔑视。犯了罪就是一名名符其实的罪犯,如果把这种罪犯身份不当回事,拿着犯罪行为不当回事,那么,该被接受审判的,也不仅仅是自己在审判台上的位置而已,这些人也更应该要好好反省一下自己,是否应该审判一下自己的灵魂和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