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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路灯也有“大”贪腐,公权力不容亵渎

2015-10-29 10:08 作者:夜·暗 阅读量:826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路灯个不大,好多人会觉得它并不起眼,可是这小东西管不好也会出大问题。比如各地的路灯主管部门,过去在人们眼里都算是清水衙门,可是随着反腐肃贪的力度不断加大,这清水衙门里竟也挖出了不少苍蝇。杭州电力局路灯管理所原会计徐玥明,一人就贪污路灯电费588万元。(10月24日,中新网)

一排路灯,能有多大的“油水”,即便是里面有利益所得,又能得多少呢?这可能是一般人的认知,但是,小业务里面可能也有大贪腐,从杭州电力局路灯管理所会计徐某那里人们或许可以获得重新的认知,一名会计,只是一个路灯管理所的人,居然能够贪污将近600万元,不能不说,假如没有监管的地方,真是贪污无所不在。

路灯只是用来照明,或许行人和车辆经过来往没有注意到多少,顶多就是能够依托其光亮让夜晚的路更加好走罢了,但是人们或许往往忽略掉的是,在路灯上面,不管是日常的维护,或者什么广告的招揽、业务的承租以及电费等等,都是一笔笔不小的“生意”。在单位那里是正常收入,是一笔生意,但是如果到了贪腐分子那里,或许就会变成一个个真正的生意。

所以说,查贪腐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在社会的方方面面,在各个公共职业的角角落落都会出现这样那样的贪腐分子,“大老虎”或许其名可彰,但“小苍蝇”本身却能够渗透到各个角落,这不能不让人警醒。

在近一两年来查处的贪腐案件当中,从农业到渔牧,从电力到农机单位,甚至连气象局都逃脱不了,凡是有公权力的地方,几乎统统都逃不出这样的“窠臼”,即:只要有公权力使用的地方,只要是缺乏监督或者监管力量没有到达的地方,都多多少少出现这样那样、大大小小的贪腐行为。

这样的现象告诉我们,反贪腐、反渎职、清静社会风气不只是打掉一些“大老虎”或者多少掌握重权的官员而能获得最终的胜利,要想让社会清明,让人们各安其所,让不公正的社会行为得以步入正常轨道,需要把反贪腐、正风气的行动继续进行下去,继续要深入下去,深入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各个角落。反贪腐一直在路上,每一个掌握公权力的工作人员都应该受到这样的检视,每一个公共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也应该受到这样的检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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