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日月:对于村干部腐败不可小觑
2013年6月,漯河市舞阳县孟寨镇澧河村100多名群众集体到县政府上访,反映该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张建国敲诈勒索、职务侵占、贪污公款、殴打威胁群众违纪违法问题,经查属实。2014年12月,舞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张建国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25万元。昨天,省纪委网站披露了张建国一案的详情。(河南商报,11月12日)
村干部这种腐败行为看负面影响却大。因为村干部处于我国社会治理末梢,这种行为更容易激起群众不满,直接引发社会矛盾,直接损害党的形象,损害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且群众一旦发现村干部腐败,要在当地重新树正气、立威信比较困难。
究其原因,其中不乏一些基层村干部因放松了自我世界观改造,放松了自我约束和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吃吃喝喝,贪欲滋长,从量变到质变,走上贪腐之路。认识上存在偏差,是村干部腐败存在并有蔓延之势的思想根源。“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小权力功能不断强化,私欲渐进式的膨胀,集腋成裘,小贪就会一步步演变成大贪。
古人云:“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广大基层和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多,他们更应当用严格的道德标准来约束自己。一言一行都要考虑到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慎其言,谨其行。防治村干部腐败是一项系统工程,要预防和惩治有机结合。一方面加强预防,努力将腐败拒之村官心门之外,将村官腐败扼杀在摇篮里,扼杀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针对铁杆腐败村官要坚决打击,绝不妥协软弱,以高压态势使其腐败村官胆战心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