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大志:公务超标接待还需问责到底
“公务接待中上几个高档菜,认为是对上级的‘尊重’”。贵州省织金县水务局一名副局长因超标违规接待被免职,局长在电视上公开检讨。2014年8月20至21日,织金县水务局在接待上级调研检查工作过程中,先后4次在餐厅为客人提供香辣海螺、龙虾两吃、刺身香螺、红烧鱼翅等高档菜肴,每次餐费均在2000元以上,且多次违反规定增加陪同就餐人数,多次接待无公函、事由等。(11月10日,澎湃新闻)
一直以来,在各地例行通报的“四风”问题中,不时都有在公务接待中超标违规的事例曝出。纵观这些五花八门的违规接待案例,有的上高档菜品,有的陪餐人员太多,有的消费名烟名酒,哪一种都与中央六项禁令格格不入,严肃处理理所应当。然而,这一看似并不复杂的事情,却一再发生、屡禁不止,除开一些人固守潜规则、不拿规定当一回事之外,与处理过程中的不周全不无关系。
公务接待,本来是政府与其他部门进行学习交流,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起着桥梁和媒介的作用。随着社会发展,碍于情面、礼尚往来、各种名目检查验收、讨好权力进行感情投资等等。借公务接待之名行“以权谋私”之实,使公务接待成了一个筐,什么都往里装。
但我们在对该局副局长、局长“口诛笔伐”之时,可能忽略了一个问题:还有谁在享用超标准接待?从“公务接待中上几个高档菜,认为是对上级的‘尊重’”这句话,我们可以看到,该局超标接待与上级领导也有关,有关上级领导脱不了干系。笔者以为,处理超标准接待不能“厚此薄彼”!
因此,要彻底遏制公务接待中的超标违规行为,双管齐下不可或缺。一方面要问责接待方的违规违纪行为,解决问题的主要方面;另一方面也要问责被接待方,共同分摊接待超标部分,依纪依法惩戒共同参与者。如果都能毫不放松制度和规矩,违规超标公务接待自然不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