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领导出国游公款报销,真能畅游他乡
昨日,广弘铝业贸易四部原经理文怀武受贿、贪污一案在广州中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文怀武伙同另外两名国企领导,共同受贿2117万元。更离谱的是,文怀武还两度与人携妻到马尔代夫和欧洲旅游,随后又与人将旅游费用以“会议费”等名义报销14.9万元。(11月18日,搜狐网)
旅游本是一种为人津津乐道的生活方式,但若冠以“公款”二字,就成了千夫所指的腐败行为。广弘铝业贸易四部原经理文怀武身为国企领导,竟然与其他领导结伙携眷出国旅游,随后以“会议费”、“业务招待费”等名义公款报销14.9万元,分得其中7.45万元。
领导不用自己掏腰包,就能纵情于山水之间,还有收入,何乐而不为。但这样的旅游真的能带来身心愉悦吗?
开庭审理时,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受贿罪,文怀武供认不讳,那么,在出国旅游期间他是否已经知道自己做了违法犯罪之事呢?2011年上半年到2013年,文怀武与他人先后8次收受了金润公司、金易昌公司回扣335万元,并进行瓜分,文怀武从中分得102万元;2009年10月27日至2013年11月21日期间,文怀武又分得520万元回扣;2011年2月3日至7日去了马尔代夫旅游,三个多月后,又到法、意、瑞士等国私人旅游。
从时间上看,文怀武出国旅游之前,已经收受过他人回扣,而且数目也不小,对受贿一事不可能全然不知;从身份上看,文怀武身为国企高管,不可能是法盲,而且每天都有关于贪污受贿罪的新闻报道,怎么也能耳濡目染一些受贿罪的法律知识。鉴于此,也就是说,不管是出国前,还是回国后,文怀武对自己受贿一事都是心知肚明的。那么,对迟早会泄露抱侥幸心理的他还能心理心安理得的在异国他乡畅游吗?
自费出国旅游对文怀武来说不成问题,但令人费解的是,既然已经有了足够的“赃款”旅游,为何却要公款报销旅游费用了?只能说明文怀武贪得无厌,不放过任何可以“赚钱”、“省钱”的机会。
旅游前惦记着回扣,旅游后想着报销,操的心太多了,怎能坦然置身于异国他乡享受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