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章守法,习气文明,永保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中共党员用自己的合法收入购买豪车、名表,会不会受到党纪处分?中央纪委副书记张军18日在接受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访谈时明确表示,这些人的行为,明显超出了当地正常生活消费水平,也破坏了群众心目中党员应当是社会主义新风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践行者的良好形象。对这样处理私生活的党员,党组织不能不管、不能不予过问。(新华网,北京11月18日电)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根据相关解释,奢靡是指生活奢侈,挥霍无度。众人皆以奢靡为荣,吾心独以俭素为美。--宋. 司马光《训俭示康》。享乐是指享受快乐。阿瑟•赫尔普斯英国哲学家说: 许多人知道如何享乐,却不知道自己从何时起已不再向别人提供欢乐。所以人如果生活奢靡、贪图享乐,就会忘了别人,丢弃目标,就会丢失宗旨,失去信念。张军在指出,这里所谓“生活奢靡、贪图享乐”,主要是指党员背离了党章要求的“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义务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尚俭戒奢”的要求,在日常生活中,讲排场,比阔气,动辄挥金如土,恰如广大群众批评的那种土豪气。这些人的行为,明显超出了当地正常生活消费水平。
张军特别指出,上述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行为,是指用自己的钱进行高标准或者挥霍性的消费。在党的改革开放政策下,靠诚实劳动先富裕起来的党员、干部,生活过得好一点,群众完全能理解,但是过分奢靡,群众中、社会上是有评价标准的,会认为他们已不像一名共产党员。对这样处理私生活的党员,党组织不能不管、不能不予过问。
自私、贪财、虚荣、攀比、享乐是人生五大精神毒瘤。既然是共产党员,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必要的,艰苦朴素、艰苦奋斗依然要长期坚持。尤其是在当下社会,国家还不富强,人民还不富裕,贫富还不均衡,个别地方还未解决温饱,共产党员更应该处处以身作则,遵章守法,习气文明,为其他普通百姓做好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即使今后实现了小康,人民富裕了,也不能有生活奢靡、贪图享乐之风。(作者:hy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