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辞职为儿办婚礼还需理性考量
“哪怕这个村主任不当,也要把儿子的婚礼搞起来。”陕西城固县莲花街办杜家槽村村主任马某,为给独子办个像样的婚礼,向纪委报备酒席数量未获通过后,他辞去村主任职务。(中国新闻网11月19日)
如今不仅是党员干部办宴席要受到约束,连普通群众也要收到约束。这是在中央“八项规定”之下严肃党风政风的举措,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举办规模得到控制,减少了借机敛财的腐败事件,在群众中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倡导了节俭的社会风气。村主任自然也属于被约束范围,给儿子办酒席向纪委报备是必经程序,但是由于数量众多,没有被批准。诚然,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不适宜大操大办酒宴,这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也是碰不得的“高压线”。为了给儿子办婚宴,这位村主任不得不辞去职务。
11月17日中午,城固县莲花街办杜家槽村广场上热闹非凡。广场上伫立着巨幅喷绘婚纱照片墙。路两边停满了各种大小车辆,此外还专门设了“婚礼停车场”,其中不乏陆虎、宝马等高档车,另外还有大巴车。婚宴桌子超过40桌。桌面上摆放的香烟都是中华烟。礼金从千元至数百元不等。
这场婚礼,在农村来说,也算得上是规模宏大,气派非凡。这样一场风光的婚礼,成就了佳偶天成的甜蜜,兜住了该村干部的面子,也迎合了他有钱的任性。也许,这名村干部并不觉得办场豪华婚礼,为独子风风光光庆祝一番,有什么大不了。毕竟,相交半生的朋友邻里,谁都不能怠慢;毕竟,为父为子,本就愿意倾尽所有,何况一场像样的婚礼;毕竟,辛苦拼搏半身的财富,足以支付这场豪华盛宴;毕竟,干部身份已然卸任,又何惧那一纸空文。
“可怜天下父母心”,马某想要为儿子办个风风光光的婚礼,可以理解,但既然身为村干部,就不能像寻常百姓家一样随心所欲,必须要考虑到行为的后果,显然马某在辞职前并没有思考过这一点,只是被个人情绪支配丧失了党员干部应有的理性,因此作为党员被约谈教育也是应该的。
不过,这件事情也给许多干部敲响了警钟,不要以为在党纪法规面前辞了职就一了百了,各不相干。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这也是中央党风廉政建设的理念,就是要用规矩、制度管死领导干部的“权力”,拔掉腐败滋生的土壤,无论在任何一个环节都不“松口”严格执行,才能肃清“衙门”风气。因此也希望领导干部能够以身作则,坚决恪守党的纪律,做好带头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