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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视“党纪国法” 玩火自焚

2015-11-25 15:54 作者:海棠依旧 阅读量:1827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24日,有媒体报道,江苏省徐州丰县法院一位法官黄涛在七份时间跨度长达五年的保证书中,向其情人刘英(化名)作出多种承诺,包括:“非常爱你,不再欺骗你,把你的话当最高指示,2015年五一后办理离婚”。 丰县顺河法院25日通报,已作出对其暂停执行职务、 接受组织调查的决定(2015年11月25日12:30,中国新闻网)

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最需要敬畏的就是党纪国法,这是从政做人的底线,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也是触碰不得的高压线,一旦突破“底线”、“红线”,就会迷心智、乱言行、丢操守,触碰“高压线”,用贪欲铺就一条自毁之路。纵观近年来所有落马官员,无一不是因为对党纪国法失去了敬畏之心,进而将对党纪国法置若罔闻,将一己私欲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最终背离了党纪国法,走进了死胡同,这与玩火自焚没有什么两样。

江苏省徐州丰县法院顺河法庭法官黄涛就是其中的典型例证。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勤奋工作,黄涛一步一个脚印成长成了丰县人民法院顺河法庭庭长,并且还荣获过江苏省优秀法官称号。身为法官本应遵纪守法,做为人民的表率。然而,他却没有抵挡住美女的诱惑,迷失了前进的方向,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初衷,无视党纪国法,无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最终把自己落得身败名裂。从巅峰跌落谷底,就是平常不把党纪国法放在眼里的后果,教训极其深刻,不得不引人深思。

此案再次警醒我们:一个人无论多么位高权重,都不能突破党纪国法的“底线”、“红线”,都不能触碰党纪国法的“高压线”,否则,就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因为在我们党的反腐理论中早已有过这样的表述:不论职位多高、权利多大,在党纪国法面前都是平等的,不讲特权,没有特殊党员,也没有特殊公民。任何目无党纪、肆意践踏法律尊严、亵渎人民赋予的权力、站在党和人民对立面的行为,最终都逃不脱党纪国法的严肃处理。

党纪国法不是“橡皮泥”、“稻草人”,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查办。顺河法庭法官黄涛不仅因作风问题失掉了头上“乌纱帽”,还有自己的人生和家人的幸福,更是玷污了政治生态环境,那么,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也是必然果。

海棠依旧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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