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缺:优秀庭长的离婚保证书是满纸荒唐言
在七份时间跨度长达五年的保证书中,署名黄涛的保证人向刘英(化名)作出多种承诺,“非常爱你,不再欺骗你,把你的话当最高指示,2015年五一后办理离婚”。保证书上除按有指印外,还加盖有“丰县人民法院顺河法庭”的公章。(海外网,11月25日)
听闻此则消息,笔者也是笑疯了。堂堂七尺男儿,怎被耍得像孩子一样保证来保证去?堂堂法庭庭长,怎能写下欠钱离婚的保证还盖上单位的公章?更可笑的是,这样的道德存在明显偏差的公职人员,怎能配上“省优秀庭长”的称号?
这两年,很多曾经成功、胸怀大志的官员都拜倒在了石榴裙下,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伤痕。我们不去否认他们曾经的丰功伟绩,也不怀疑他们曾经对工作的专业与忠诚,也切实看到了他们曾经那一心为民、一心为公的态度与坚持。但不幸的是,他们并有没坚持到最后,因为钱色,因为一时的放松,没有善始善终,落入陷阱、越陷越深、不能自拔,最终悔恨终身,遗臭万年。
其实像黄涛这样的人远不止一个。安徽省泗县公安局副局长徐北淮向情人承诺离婚写的保证书也有相似的语言:“保证不去碰老婆”、“每星期必须与你发生4次关系”、“如果同老婆碰过愿遭天打雷劈”……为了骗得女性信任,达到长期玩弄的目的,这些腐败的干部用尽了“甜言蜜语”、“发毒誓”,可是他们却将组织原则忘得一干二净。
一失足成千古恨,这话用在黄涛的身上不为过的,就在去年黄涛被查出食道癌,随后到北京进行了手术,此后在家养病。去年十月份,徐州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荣专程到丰县黄涛家中,看望慰问黄涛及其家属,并送上慰问金。经历过“鬼门关”的黄涛以为会更加的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活,可是他的珍惜却是用包养情妇的方式,这个未免让人感到寒心的。虽然在他的自述中提及因为害怕单位和家属知道自己包养情妇之事,他才开始写保证书安抚才貌都不出众的对方,但是他不承认自己有用公章给情妇盖章。那么这个公章岂不是自己跑腿去盖的章吗?
公章的管理肯定不是让庭长随意的就给拿出大门的,况且还要给情妇看,这不是没道理的事情吗?从该事件也是给各地的职能部门敲响警钟的,规章制度不能破坏,公章保管要形成制度,严防“一把手”只手遮天,同时对于党员干部的个人素质水平还要不断提升,否则的话那就是破坏整个公务队伍、扯后腿的事情,坚决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