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强:一句“我不是局长”将为官之责碎了一地
贵阳市委、市政府近日研究决定,启动对保障房因配套设施滞后导致不能如期竣工投用问题问责程序,对决策科学性、决策规范性、落实不到位和职责不担当等进行责任追究。(贵阳网11月24日)
面对记者的采访,真局长一句“我不是局长”话语,让人晃眼一看,不免心生敬畏,着实没有拿权力赤裸叫嚷,凸显权力的傲慢与霸道,以及官员“高人一等”的特权思想,更没有将手中被赋予的公权力当成吆五喝六的资本,当成颐指气使、目空一切的法宝。
保障房,本是国家的一项惠民工程,贵阳市住建局局长却答复一个“我不是局长”来推责,这也太儿戏了,大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一厢情愿地认为“关我何事”。其实,作为保障房工程建设的主体,住建局在整个过程中一直扮演了重要角色,从发布告、查验手续、质量把关等,都是其应尽的职责进行的。显然,一句“我不是局长”,只不过是其掩耳盗铃的“把戏”,是扭曲的权力观在作崇,更是“为官不为”的潜台词。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老百姓需要的是能干事,干实事的干部,在困难面前,更要有挺身而出的勇气与决心,为了逃避责任,逃避困难,选择不作为,懒作为,这样的干部心中没有老百姓,他们只是本着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心态,可以保住自己的官位,对自己有好处的事,他们就积极去做,抢着做,让自己找“麻烦”的事,他们就少做不做,要知道,这些“麻烦”事,也许正是与老百姓利益相关的事,是老百姓之所急之所需。这样的干部损坏了党员的形象,耽误了党的事业,就犹如害群之马,必须清除出去。要知道,财政供养的不是闲人,群众需要的是能干事、干实事的干部。
“我不是局长”成为“为官不为”的理由也再次告诫为官者,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本无关官大官小。如果被冠以“我不是某某领导”为理由,无非给自己一个自欺欺人的借口。对这样的人,即使真的给他一个更高的位子,也无非是“为官不为”的反面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