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滋味:城市管理更需注重“以人为本”
脏车、破车上路,未来在南京可能会受到处罚。近日南京市法制办就《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的决定》公开征集立法意见,草案中规定脏、破,有碍市容观瞻的机动车上路最高可罚款2000元。草案一经公布就引发热议,网友调侃称,以后车脏不能再等雨来了。(11月30日《中国青年网》)
如果一个城市在管理中能够细化到如此地步,我们不能不用“心细如发”来进行形容,不过能做到事无巨细吗?这就像是我们的微分学,“割之弥细,所失弥小,割之又割,以至于不可割,则与圆周和体而无所失矣。”最后还是“无穷尽”,总会是顾此失彼,这就是在市政管理上错用了规则。
看了这个《决定》很多市民都很难理解与接受,因为在大家看来,这是城市管理者玩的一个治标不治本的小把戏,把市容市貌的维护缩小到对于脏破车的规范治理,难免有点权力任性和井底之蛙的眼光。诚然,笔者不否认对于脏破车的治理是不好的,但这种限定是片面的,车脏破的成因有很多,整体环境的脏乱差或者车主个人的勤懒习惯。仅凭一纸规定和对于脏破车的罚款就能维护城市的脸面?
城市管理对脏车亮剑了,这是好事,但是如何让好制度发力,并非只是简单的拿来主义,有法了就不切实际地一刀切随便处罚,即使有法规存在,其落实的目的主要是起到提醒市民对车辆讲究卫生,爱护城市环境。因此在处罚过程中,还是以人性提醒为主,切不可在落实过程中全部钱字当头,让百姓质疑政府相关部门是不是将眼睛掉在钱眼里了,让这项工作成了地方政府的敛财工具呢?再者就是即使是处罚也要因天气状况而异,对于特殊环境下,造成车辆很脏的不能进行处罚,只有在天气状况很好的背景下,才能对相关法规进行落实,做到法规落实有人性。
当权力成为城市发展的“指挥棒”,而治理思路唯权而行,粗放简单失去生活味,那就不是维护市容而是自我抹黑。说到底市容市貌究竟何种程度为宜老百姓更有话语权。若不管不顾城市发展的实际影响因素,一味的凭借主观臆断去随意规划城市的发展和治理布局,就会成为南辕北辙而离题万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