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腐败现象的思考
最近,看到一则消息,说在节日期间,河南省平顶山一村会计代表村两委慰问一户贫困群众,趁人不注意将200元慰问金中的100元据为己有。100元钱对一个普通的国家公职人员来说,不算什么,有时就是一包烟、一瓶酒,但对贫困老百姓来说,意义就非常深远了,有可能是他们家庭一个月的生活费,甚至是救急的钱。真让人寒心,更让人愤概。
近期河南省纪委对2014年以来基层腐败专项治理中查结的3263起案件梳理发现,涉及党员干部中,乡镇科级干部占13%,村级干部约占40%,职务最低的为村出纳、村小组组长,甚至农村敬老院院长、小学校长。
笔者发现“蝇蚊腐败”形式花样繁多。包括截留农村低保户的“养命钱”,骗取农业保险的“救灾钱”;贪占社会抚养费的“孩子钱”;冒领已故五保老人的“死人钱”;侵吞农民耕地补偿款的“土地钱”;克扣贫困家庭“扶贫款”……村两委干部之间互相结成利益共同体;有的与乡镇干部、上级职能部门公职人员上下串通,尤其掌握着惠农资金申报审批权力的乡镇“七站八所”人员成为“蝇蚊腐败”重灾区。说这些腐败只能算“蚊子腐败”。滋生这些现象的原因是,一者大部分农村地区,村组和基层站所干部素质良莠不齐,法纪观念淡薄,在“一亩三分地里”骄横自大,甚至明目张胆违规违纪;二者基层干部普遍收入较低,职务职级晋升空间有限,却掌控着资金的使用和分配权,容易心理失衡。少数村干部横行乡里,群众怕被“秋后算账”,对贪占截留行为采取默认纵容态度,致“蝇蚊腐败”易积少成多,难以被发现。
当前查处“蝇蚊腐败”主要靠基层纪委。县级纪委精力集中在查办大案要案上,对“蝇蚊腐败”往往是“管得着,却看不见”。乡镇纪委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少,且面对的是熟人社会,执纪监督问责力度有限,对“蝇蚊腐败”往往是“看得见,却管不着”。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做了一个比喻:如果省委书记的权力是100,那么一个乡村干部的权力可能只有1;对省委书记的监督如果是100,而对乡村干部的监督是0,那么1比100更具贪腐的可能性。“腐败总是和监督缺位有关”,李永忠表示,在基层特别是农村,民主监督乏力,专门机构缺位,舆论监督难覆盖,是蝇蚊不断滋生的制度原因。
笔者想说两句,现在的年轻人都涌向城市务工,农村就只剩下“老弱病残”, 当今个别的基层干部文化程度不高,既要经营自己的责任地,又要做基层工作,而且收入微薄,很容易误入歧途。中央召开了十八届五中全会之后的首次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央严令,要求采取超常规举措,拿出过硬办法,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要逐级立下军令状,层层落实脱贫攻坚责任;还要实行最严格的考核督查问责。习近平要求扶贫开发工作做到“四个切实”(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做到精准扶贫、切实强化社会合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要实现这些目标,需要对这些基层干部经常 “洗脑”,同时也需要对他们进行“扶贫”,从“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教育他们,从思想根源上解决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取向,从而提高他们的认识和政治思想觉悟。使他们成为我们党和国家政策的忠实执行者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最坚实的基础。
作者:李何博敏 电话:18160133177 邮编:62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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